用笔
用笔,书法创作中术语,楷书中指用毛笔书写有筋、有骨、有象、有势的正楷字,讲究各种笔画、间架、结构所必需的技巧方法;也是用以说明毛笔在纸上或升或降(即用笔的提、按、顿、挫)或纵横运动(即用笔的过、挫、回、扭、转、折)等运笔手法,使所写的笔画方圆兼备,能随心所欲的写成工整美观的楷书。用笔先求规矩入巧,精熟之后,自能美观。[1]
用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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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本信息
运用
指书画的运笔
《三国志·魏志·刘劭传》"光禄大夫京兆韦诞" 裴松之 注引《文章叙录》:"师宜官为大字,邯郸淳为小字。梁鹄谓淳得次仲法,然鹄之用笔尽其势矣。" 唐 李颀 《同张员外𬤇酬答之作》诗:"清言只到卫家儿,用笔能夸钟太尉。"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书画》:"大体源及巨然画笔,皆宜远观。其用笔甚草草,近视之几不类物象;远观则景物粲然,幽情远思,如睹异境。"
指运用写作技巧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十五:"诗文自须学力,然用笔构思,全凭天分。"
解释
在工具书中的解释
1、(1)中国画技法术语。指国画钩线、点戳,用笔应有动物的"骨力",以比拟用笔的功力。《笔阵图》:"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赭;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2)中国古代品评人物画的标准之一。《古画品录》所举"六法"将"骨法用笔"列为第二。
2、中国古代画论用语。南齐谢赫"六法"中的第二法。我国古代以骨法为人的重要属性之一,认为"贵贱在于骨法"(《史记》)。谢赫以骨法论画,并将骨法与用笔联系在一起,概指画之有骨法,亦如人之有骨法,而画之骨法落脚于用笔。在这一点上,中国画与中国书法原理相通。传为卫夫人的《笔阵图》谓:"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骨法用笔不是指线条的平铺直叙,而是要讲求用笔的意趣、力度、气韵和趣味,它体现了画家对于线条的认知程度及对画面意境的探索。
2、骨法用笔主要是指绘画中线条的内在精神所构成的张驰有度的韵律美及"自律性"以及线条在绘画造型中对形象结构刻划的肯定性。
3、所以称为"骨法用笔"。正因为这样,谢赫才会提出"应物象形"、"随类赋彩"基本功问题,渐次转向学画者起码的技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