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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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二年,中進士,為監察御史。后因彈劾曹吉祥、石亨,降為束鹿知縣,有善政。天順七年,升爲邵武府知府,有政績。隨後再升陝西左布政使,治理軍民饋餉無缺。成化年間,升爲刑部右侍郎。成化十九年,山東旱災,改為左副都御史往巡撫。三年后,因老辭職[1]。
目录
参考文献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 《明史》(卷162):“盛颙,字時望,無錫人。周斌,字國用,昌黎人。王鑒,太原人。趙文博,代州人。彭烈,峽江人。李人儀,隆昌人。邵銅,閩縣人。鄭冕,樂平人。皆進士,授御史。颙降束鹿知縣;斌,江陰;鑒,膚施;文博,淳化;烈,江浦;人儀,襄陽;銅,博羅;冕,衡山。並有善政。束鹿徭役苦不均,颙為立九則法,繼者莫能易。母憂去。服除,民相率詣闕乞還。颙再任,益不用鞭撲。訟者,諭之,輒叩頭不復辯。鄰邑訟不決,亦皆赴訴,片言折之,各心厭去。郊外有隙地,爭來築室居之,遂成市,號為「清官店」。斌在江陰,有惠政。民歌曰:「旱為災,周公禱之甘露來;水為患,周公禱之陰雨散。」天順七年,先以薦擢開封知府。而颙等至憲宗嗣位,所司以治行聞。帝曰:「諸臣直諫為權幸所排,又能稱職,其悉予郡。」於是擢颙知邵武;鑒,延安;文博,衛輝;烈,河南;人儀,荊州;銅,溫州;冕,衡州。颙復以任治劇,調延平。巡按御史上颙政績;陝西、湖廣守臣亦上鑒、人儀居縣時治行。皆特賜封誥。颙累遷陝西左布政使。時三邊多警,歲復洊饑。颙經畫饋餉無缺,軍民悉安。成化十七年召為刑部右侍郎。居二年,山東旱饑,盜起,改颙左副都御史往巡撫。颙至露禱,大雨霑溉,稿禾復蘇。舉救荒之政,既振,余粟尚百余萬石。又推行九則法於諸府,黜暴除苛,民甚德之。居三年,以老致仕。弘治中卒。”
前任: 季亨 |
邵武府知府 天顺八年(1464年)-成化六年(1470年) |
繼任: 冯孜 |
前任: 馮孜 |
延平府知府 成化六年(1470年)-成化九年(1473年) |
繼任: 劉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