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付款備用證
直接付款備用證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目錄
名詞解釋
直接付款備用證(Direct Standby L/C)是指開證行保證一項基本付款義務,特別是與融資備用信用證相關的基礎付款義務的到期付款,而不論是否涉及違約的備用信用證。
直接付款備用證的使用
直接付款備用證用於擔保到期付款,尤其指到期沒有任何違約時支付本金和利息。直接付款備用信用證已經突破了備用信用證備而不用的傳統擔保性質。
實踐中,普遍地用於商業票據融資支持。商業票據融資是國際短期資金市場最通行的直接融資方式,跨國企業因兼併、收購或其他經營活動而在短期內產生大量現金需求時,多以直接付款備用證解決。
履約備用信用證與直接付款備用證的區別
履約保證備用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擔保一項支付金錢以外履約義務的備用信用證,包括對申請人在基礎交易中違約而造成損失進行賠償的義務,用於擔保履行責任而非擔保付款。
直接付款備用證用於擔保到期付款,尤指到期沒有任何違約時支付本金和利息。主要用於擔保企業發行債券或訂立債務契約時的到期支付本息義務。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