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是冤孽相逢
为什么说“真真是冤孽相逢”?
薛蟠——泥作的骨肉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宝玉是衷情于女儿的,而对于男子,宝玉总是厌恶之极,所以才有“我见了女儿便觉得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可是如果据此来表明作者对男女的态度,又实在冤枉了,况且作者也不会就这样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如果说天下的男子都在宝玉厌恶之列,那不是连他自己也骂进去了?霍氏认为这个泥作的男子不是泛指,而是特指,这个让作者深恶痛绝的泥作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薛蟠。
小说第六十七回,薛蟠自南方采买货物回来时,宝钗在采买的各种东西中发现一个泥捏的薛蟠的小像。那小像与薛蟠毫不相差,十分相像。据霍氏考证,雍正确实有一个泥捏的小像,如今还保存在故宫中。这个小像香玉一定见过,作者也会从香玉听说过这个小像。为了让读者能够从书中找到更多的线索和佐证,同时又可以借小像来痛骂雍正,作者便将此事写进书里。在整部书中,根本没有泥作的男子?如果说真要有,也只能是薛蟠这个泥捏的小像才算做泥作的男人。如此想来,作者想骂的“浊臭逼人”的男子也只有薛蟠一个人了。
薛蟠垂涎黛玉的美色
以前看书时对第二十五回中的一段始终有些不解:
为什么说“真真是冤孽相逢”?
“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
这段话与主题似乎毫无关系,并且,薛蟠与黛玉之间也没有任何关系,这一段如果只是形容薛蟠的好色,大可不必了。但如果薛蟠是雍正的分身,那么再看这一段,就有意思多了。雍正垂涎黛玉的美色所表现出的丑态,便跃然纸上了。
薛蟠夺走冯渊的香菱
小说第四回薛蟠因在抢夺香菱的过程中而将冯渊打死,霍氏认为这是全书寓意的缩影。这里薛蟠是雍正的分身,而冯渊是曹天祐的分身,香菱则是竺香玉的分身。明白了这层寓意,就理解了薛蟠抢走了香菱对冯渊的打击就像雍正夺走香玉对曹天祐的打击一样。香玉是曹天祐从南京带来的,他视香玉为命根子,丢了香玉跟丢了性命一样,虽生如死。霍氏认为,黛玉一名也许就是从“带玉”演化来的。
为了让读者更加明白,批书人还加了批注:“真真是冤孽相逢”。从这条脂批来看,冯渊隐意为“逢冤”,“孽”又是薛之子,正是渊与薛子相逢。关于香菱是竺香玉的化身,书中也有多处暗示。在小说第七回周瑞家就形容香菱“竟有些像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但可卿的容貌却是兼具薛林之美的人。既然香菱像可卿,是不是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香菱也是兼具薛林之美的人?小说第四回借门子之口讲到香菱的特征时,说香菱眉心中有一粒米粒大的一点胭脂记,这是从胎里带出来的。同时,宝钗之热、黛玉之怯,也都是从胎里带出来的,这不禁又会引导读者在这三人之间产生联想。从这些人物如此多的相似性上来看,说这些人是竺香玉的分身,是可以被理解的。[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