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營企業
會主義國營企業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企業。社會主義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占有生產資料,並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實行獨立核算的經濟單位。社會主義國家的國營企業,一般是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以後,運用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力量,通過沒收或贖買的辦法,對資本家占有的生產資料實行國有化而建立起來的。新中國成立以後,國家還通過投資興建了大量新企業,並擴建和改造了舊企業,這些企業已成為國營企業的主要部分。
社會主義國營企業是全民所有制經濟的基層單位。在社會主義經濟中處於骨幹和主導地位。它的生產資料和產品歸全體人民所有,並由社會主義國家作為全體人民的代表來行使對其的占有和支配權。為了加快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國家賦予國營企業以必要的自主權,實行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適當分開,在國營企業與國家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內部實行經濟責任制的管理形式。國營企業是社會主義工業生產、建設和商品流通的主要的直接承擔者,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經濟技術進步的主導力量,增強企業的活力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
目錄
發展歷史
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各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看,國有企業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都會發揮不同的作用,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也不盡相同。 國有企業的普遍出現始於二次世界大戰後。隨着一般壟斷資本主義轉變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資本主義國家開始對經濟生活進行全面的干預和調節。同時,在新科技革命的浪潮推動下,企業生產規模日益擴大,純粹靠自由競爭維繫的市場經濟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性。在這種情況下,資本主義國家開始承擔起對生產的領導。從 1945年開始,英國將一系列基礎工業和英格蘭銀行收歸國有,法國將能源部門、保險部門、金融部門和一些大公司改為國家接管。與此同時,日本政府設立的國有企業從戰爭結束的7個迅速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14個;美國政府也創辦了一些國有企業。這些國有企業主要集中於能源部門、基礎設施部門、提供公共產品部門和科技開發部門。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廣大發展中國家為了振興民族經濟,推動本國工業化,掀起了兩次國有化高潮。 第一次在 20世紀50年代後期到60年代中期,它是緊隨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而出現的,主要矛頭對着殖民企業和殖民地的經濟管理企業,包括海關、銀行、稅務機構,以及原殖民者擁有的足以壟斷或操縱國計民生的大企業。這次國有化高潮實際上是民族解放運動在經濟領域的繼續。 第二次在20世紀70年代,這是在中東產油國收回石油資源主權的鬥爭取得勝利的鼓舞下,發展中國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資源主權的潮流。在這一潮流中,一些國家把實際操縱本國經濟關鍵部門的外資企業收歸國有,並使一些礦山資源和農漁業資源回到本國手中。發展中國家國有經濟的發展,對於維護國家主權、爭取經濟獨立,奠定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建立較完整的市場機制、維護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以及促進區域經濟平衡發展等方面的國民經濟體系,帶動其他經濟成分的發展,推動發展中國家技術進步,都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時,國有經濟在實踐中也逐漸暴露出高度壟斷,產權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混亂等多種弊端。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許多發展中國家針對本國具體情況,採用各種各樣的措施,對國有經濟進行整頓和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2018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性質
國企的性質,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質就是企業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而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就是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因而,所謂國企的性質,實質就是生產資料屬於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 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一種主要具體體現形式。在我國實行計劃經濟時,全民所有制企業是以國家所有制具體實現形式體現的。國家所有制具體實現形式,是通過全社會範圍的經濟聯合使勞動者取得生產資料共有者的地位。因而,這時我國國企作為由國家投資組建的從事產品(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實質是以勞動為謀生手段的勞動者與全民所有制生產資料實際結合的經濟聯合體。在全民所有制條件下,我國全體人民中的勞動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產資料的共有者;另一面是由社會分工所決定的不同生產職能的專門化承擔者。全民所有制企業就是這種全民所有制經濟中媒介勞動者與全民所有制生產資料實際結合的經濟關係環節。廣大勞動者的雙重身份就是通過這個經濟組織結合起來而具體實現的。所以,我國國企本質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它是通過勞動者與全民所有制生產資料的結合,具體實現全民所有制生產關係的。
重要性
國企是共和國的長子,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建國初期,我們為了優先發展重工業和加快實現國家的工業化,擁有了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半個世紀過去了,隨着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建立,國家擁有國有資產和發展國有企業的目標更多地轉化成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對大多數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將其變現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於社會救濟,從實物或賬面上來看,國有資產沒有了,但這種處理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局,那麼,這種處置應該同擁有國有資產和發展國有企業具有同樣的效果。事實上,這種處置方式正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長期目標取向。但是,在這種處置方式尚沒有完全鋪開之前,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仍將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
首先,大型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中流砥柱。雖然通過「抓大放小」,一部分國有中小企業以租賃、承包、售出、參股等方式向產權多元化轉變。但是,進入2000年,我國的國有資產已經達到9萬億元人民幣,構成了極其巨大而龐雜的體系,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在幾乎所有的工業領域仍占據主導地位。 其次,大型國有企業是抗衡跨國公司的主力軍。中國加入WTO以後,國際知名的大型跨國公司大舉進攻中國市場,各種洋貨猛烈衝擊國貨。儘管民營經濟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由於其在技術、質量、規模等方面的顯著差距,尚不能與跨國公司抗衡,而只有大型國有企業才是抗衡跨國公司的生力軍。如彩電行業曾是進口產品最多的市場,但是1996年四川長虹等大型彩電公司在價格、質量、服務等方面向外國名牌展開市場爭奪戰,一舉打破了大屏幕彩電由外國名牌主導的格局,以致長虹的「紅太陽一族」大屏幕彩電在國內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
再次,大型國有企業是我國支柱產業的重要支撐。在石油、化工、機械、電子、冶金、有色和建材等重要產業中,我國七大汽車集團占全行業總產值的66%;嘉陵、北方、輕騎、金城四大摩托車集團占全國總產量的一半;上海、東方、哈爾濱三大發電設備集團,提供國內電站設備的70%。 最後,大型國有企業仍是出口創匯的主要力量。1997年,國有企業出口創匯額超過了外商投資企業,居於領先地位。其中,大多數大型國有企業以銷售額的1%左右投入研究與開發,有的達到2%,技術進步處於國內工業企業領先地位。
國有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總體處於虧損狀態,只有大型企業盈利,充分顯示國有大型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當然,我國大型國有企業與國外大企業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一是大型企業數量少;二是企業平均規模小;三是生產集中度低;四是真正的聯合體、企業集團少;五是大中小企業沒有合理的分工。從技術創新來說,我國500家最大工業企業年銷售額之和還不抵美國通用汽車公司一家銷售額。
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區別
國營經濟,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由國家經營的一個企業,由於國家經濟制度的全民所有制性質,理所當然的可以理解為產權全民所有委託政府經營的企業的全稱. 民營與國營最大的差異在於管理,福利,組織,市場,資金。 民營管理多元化可隨市場要求極時做出合理適時的調整甚至革新,而國營則需層層通報,層層審批,管理相對死板,因此很多國營單位倒閉就在於此;民營企業職工隨企業業績增幅而足,有種無形的全系企業成敗的安危聯繫,而國營相對就是大鍋飯,煮好煮壞都是阿公的責; 民營企業組織架構相對簡單實效,職權相對到位,獎懲明顯,國營企業組織架構過於官化且官僚主義嚴重,責任推委,管理混亂; 民營企業市場相對多變,潛在市場有待開發機率較高,國營企業市場狹隘,主要靠貿易委拉市場,攻關能力只能藉助政治色彩掩護,經不起真正經濟市場的檢驗; 民營企業資金相對薄弱,而國營企業占強項(除面臨政府有意剃減企業外,一般政府都會不計成本乾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