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價值
社會價值是商品價格的基礎。社會價值是一個部門所生產的商品的平均社會價值是指個體或組織通過自我實踐活動,滿足社會或他人物質和精神的需要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在本報告中,社會價值即義利並舉,指組織為建設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續的美好未來,通過創新的生產技術、運營模式和管理機制等方式,所實現的經濟、社會和環境綜合效益。社會價值就是當代語境的義利並舉。社會價值主張反映了從發展目標、發展方式到發展結果的動態過程。發展目標是建設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續的美好未來;發展方式是創新的生產技術、運營模式和管理機制等;發展結果是組織所創造出的經濟、社會和環境綜合效益[1]
目錄
釋義
古代社會責任心 中國強調社會責任心。 正如《大學》所規範的「大學之道」八個步驟,由「內」的五步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再到「外」的三步齊家、治國、平天下。社會平安康寧要依賴於每個人的修身,而個人則只有為社會服務,才能實現其人身價值。這是有別於西方學者的人文傳統。 西方人文傳統 西方學者多關注自然、探尋宇宙的本源與發展規律,追求超越現象世界的純粹的客觀的知識。 中國道德使命 中國更多地關注人本身,關注生活現實,關注國家政治,形成了獨特的精神: 一是人生的義務感,人生意義在於報效國家,先國家後自己; 二是歷史的責任感,為盡人生義務,不計報酬,甚至不惜犧牲性命; 三是具有道德教化的使命感,關心社會道德秩序的維繫和社會道德理想的追求; 四是具有強烈的政治抱負,關心政治,參與政治,把政治與學術結合起來; 五是具有深刻的憂患意識,關心民族的安危,國家的興亡。 在歷史上,如孟子所說:「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十分傲慢自負,但他的話也表現出了強烈的社會責任心。又如北宋范仲淹說的兩句名言:「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張載自述學術宗旨說:「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道,為去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近思錄拾遺》);清代林則徐說:「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等等,都是重視社會責任心的典型話語。
個體價值
什麼是動物的價值
人的價值,是價值觀研究最重要的課題之一,也是幾千年來人類思想文化史上爭論不休的重要問題之一。馬克思主義既重視人的社會價值,也重視人的自我價值。馬克思主義認為,人與社會是密不可分的,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由人組成的。然而,其他動物在其本物種的社會內,同樣存在着價值。 動物的價值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根本的是三個方面:自我(個體)價值、社會價值(或稱種群價值)和群落價值。 個體的自我價值既表現為個體存在的意義(個體對社會的重要性、責任和貢獻)和個體需求的滿足,也表現為社會對個體的尊重和滿足。 個體的社會價值則表現為個體對社會需求的滿足和對社會進步的貢獻。
群落價值指的是動物在群落和生態系統中的作用,這點是生態學領域所研究的問題,因此本詞條中將不再對此進行深度剖析。 馬克思說:「在選擇職業時,我們應該遵循的主要指針是人類的幸福和我們自身的完美。不應認為這兩種利益是敵對的,互相衝突的。」這裡所說的「人類的幸福」是指社會價值,「自身的完美」是指自我價值。在馬克思看來,人的這兩種價值不是敵對的,而是統一的。這種統一的基礎是什麼呢?就是為同時代本物種其他個體的完美、幸福而工作。
馬克思說得好:「人們只有為同時代人的完美,為他們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達到完美」;「歷史承認那些為共同目標勞動因而自己變得高尚起來的人是偉大人物;經驗讚美那些為大多數人帶來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這些論述,精闢地闡明了人的社會價值與自我價值的關係:社會價值是自我價值的基礎,具有很高社會價值的人,必然具有很高的自我價值。對於其它動物,亦是此理。
與社會價值的關係
從理論上說,動物的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的關係是很清楚的,但是具體到某一個個體時,這兩種價值的關係的體現往往差別很大。有些個體往往以自己擁有的金錢多少、權力大小、知識貧富,或以自己所處的地位高低,甚至以自己的「自我設計」來評價自我價值。
這是不科學的。因為他們並不能說明自己對社會究竟作了什麼貢獻,有什麼社會價值。而離開了社會價值來評價自我價值,是沒有根據的。進而言之,如果你的金錢來路不正,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利用自己的知識幹了壞事,身居高位而飽食終日,甚至搞了腐敗,不但實現不了自我價值,還會墮落成為社會的害群之馬。作為現實的、在一定社會實踐中的個體,衡量其價值大小的尺度,只能是他對社會所做的貢獻。貢獻越大,價值越大;貢獻越小,價值越小;沒有貢獻,就沒有價值。「個體價值」論者只強調「自我價值」,不講社會價值,甚至以自我價值來否定、抹煞社會價值,是極其錯誤的。
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並沒有處理好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的關係,往往強調社會價值,忽視自我價值。主要表現在:片面強調個體利益無條件服從家庭的、部落部族的國家的、集體的利益,對個體正當的利益和要求不夠重視,助長了個體對家庭、部落部族、國家和集體的依賴,不利於個體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強調自我價值,忽視社會價值的傾向又產生了。有些個體為了實現自我價值,不惜損害家庭的、部落部族的、國家的、集體的利益,這是必須制止和糾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