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沙遠征
福爾摩沙遠征(英語:Formosa Expedition),又稱1867年台灣遠征,是美國針對福爾摩沙(也就是今日的台灣)的一次「報復性遠征」。遠征因羅妹號事件而引起。三桅帆船羅妹號在台灣海岸擱淺,船員遭島上排灣族原住民出草殺害。美國海軍及美國海軍陸戰隊登陸報復,由於指揮官被原住民狙擊陣亡,美軍鳴金收兵而作戰失敗,這是美國海外的一場失敗行動。 後來事件在美國外交官李仙得協調下訂定南岬之盟平等條約,事件落幕。
目錄
起因
1867年3月(同治六年),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又譯羅妹號)自汕頭開往牛莊,途經台灣海峽時,遭風浪吹襲漂流至該島南部屏東七星岩觸礁沉沒,遇難船員在獅龜嶺海岸一帶登陸(位於恆春半島上,今墾丁附近),一上岸就遭到龜仔甪社(今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旁社頂部落)的排灣族原住民出草攻擊,船長亨特(J. W. Hunt)夫婦等十三人慘遭殺害,史稱羅發號事件。唯一倖免的粵籍水手逃至打狗(今高雄),並向當地官府報告,由於這裡當時是斯卡羅的領土範圍,時清朝政府以枋寮至鵝鑾鼻是不載版圖(意生番地),而消極處理。
當時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聞訊後赴台,1867年4月18日抵達台灣府,希望能與原住民直接聯繫,但被拒絕上岸。
經過
1867年6月13日,美國海軍兩艘戰艦載送181員海軍官兵在台灣東南岸登陸,兵分兩路,分別由哈特福號中校指揮官喬治·貝爾納普及海軍少校亞歷山大·史密德·麥肯齊領導,在不熟悉當地地形的情況下,於未納入清朝版圖的叢林中行軍,遭排灣族人以火槍伏擊,麥肯齊戰死於墾丁,使得美軍放棄占領部落,並撤至艦上,作戰失敗[1]。
後續
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聞訊後赴台,1867年4月18日抵達台灣府,希望能與原住民直接聯繫,但被拒絕上岸。1867年6月,美國海軍派軍艦二艘、水兵181名遠征,在英國商人畢麒麟引路下成功登陸,惟仍遭台灣原住民伏擊得手,遠征軍指揮官麥肯齊戰死,美軍撤退作戰失敗,美國政府態度轉趨強硬。
見到美國政府態度強硬,清廷才驚覺事態嚴重,恐開罪美方,便命令台灣總兵劉明燈率兵士500員進發,至柴城一帶(今屏東車城鄉)受阻於斯卡羅原住民的抵禦。劉明燈乃與首領卓杞篤見面,企圖說服解散聚集的原住民。
李仙得見清廷方面亦不得要領,自偕同「通事」六人於9月4日扺台,劉明燈不得已9月10日率兵隨行,9月23日到達琅𤩝(今屏東縣恆春鎮)。10月10日在琅𤩝與台灣總頭目卓杞篤直接交涉,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同意歸還船長杭特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將來海事受難者皆以「紅旗」為信號求援,表示對台灣頭目的友好,也希望不再殺害船難者,是為南岬之盟。但美方要在象鼻山設立炮台、燈塔的要求,為出席的清廷台灣兵備道吳大廷、台灣鎮總兵劉明燈否決,造成日後美方直接繞過清廷與排灣族「親善盟約」的另一項因素。李仙得10月23日回到廈門。
同治八年(1869年)2月,李仙得再度來台確認原住民是否遵守該條約,2月28日與卓杞篤再度會面,雙方正式簽訂了「南岬之盟」的書面協議[2],建築炮台、駐紮守軍、建設燈塔,並保證不攻擊殺害西洋船難者,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