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23號〕,設立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加掛「福建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為福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
2018年10月26日,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正式掛牌。副省長鄭新聰出席掛牌揭牌儀式,並與省工信廳領導幹部座談。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全省國民經濟[1]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省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響應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我省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定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閩台、閩港、閩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省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省電力市場的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省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負責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依法承擔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五)負責全省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解決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定促進中小企業[2]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發展。
(十)按權限負責全省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和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指導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和技術設施建設。負責無線電監測和檢測。負責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協調和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內航空,水上及鐵路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指導、協調全省重大活動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省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推進工業互聯網、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派出機構
直屬單位
福建省節能中心
福建省農業機械化研究所(福建省機械科學研究院)
福建省發展新型建築材料中心
福建省散裝水泥中心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技術中心
福建省化工建設工程質量技術服務中心
福建省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
福建省電子產品監督檢驗所(福建省軟件測評中心)
福建省福州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廈門無線電監測分站(海峽兩岸無線電協調中心)
福建省漳州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泉州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三明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莆田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南平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龍巖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寧德無線電監測分站
福建省無線電監測站武夷山直屬分站
福建省無線電監測平潭直屬分站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後勤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實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 。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 負責監測分析全省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響應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 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我省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定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閩台、閩港、閩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省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 負責全省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解決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五) 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六) 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七) 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八) 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發展。
(九) 按權限負責全省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和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指導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和技術設施建設。負責無線電監測和檢測。負責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協調和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內航空,水上及鐵路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指導、協調全省重大活動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
(十) 負責指導全省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推進工業互聯網、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 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二) 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文獻
- ↑ 10月國民經濟延續恢復態勢 ,搜狐,2022-11-16
- ↑ 中小企業的具體定義!會計乾貨!,搜狐,201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