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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

圖片來自bbc

福建省政府中華民國福建省的最高行政機關,由行政院直接管轄,於1927年7月3日由福建省政治委員會改設而成。

原設於福州市,後因國共內戰遷至臺灣;1996年1月15日遷至福建省轄內的金門縣金城鎮,但維持原精簡化之編制,並在1998年省虛級化施行後成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完全喪失實施地方自治的能力。之後於2019年1月1日起解散[1],機關預算歸零,所有員額與業務移撥予2017年1月18日成立的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接手執行[2]。由於省政府是憲政機關,未經修憲不得廢除,故名義上「福建省政府」名銜仍存在[3]

目錄

沿革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以前,省會閩侯縣。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省會遷往永安縣(今永安市),抗戰勝利後復治林森縣(舊稱閩侯縣)。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析出林森縣城廂區設置福州市,均位於今福建省福州市。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福州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福建省政府隨著中華民國國軍從福州市遷治金門縣。民國四十五年(1956年)7月,因為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福建省政府虛級化並遷至臺灣省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辦公。民國八十一年(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終止,福建省政府於民國八十五年(1996年)1月15日遷回金門縣辦公,但省政府維持原精簡化之編制。

2017年1月3日(民國106年),行政院訂定之《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設置要點》生效。2017年2月18日,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掛牌,並由省主席兼任中心主任,省政府秘書長兼任執行長。2018年6月28日(民國107年),行政院決定自2019年起不再編列福建省政府預算,並自2019年1月1日起實質上裁撤,不再編列員額與預算,僅依法留下省政府名稱及省主席職位[4][5][6]。撤銷前,福建省政府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3組3室。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