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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福建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自1985年创办至今,经历了一次搬迁,二度扩建,三易校名的艰苦创业的历程。 1985年,在福州梅峰井边亭的一块面积仅有9亩多的地方筹备建校,主要任务是开办监狱干部培训班;2004年2月,福建省政府批准组建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设施完善,环境优美。2010年10月,福建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2020年教育部公示撤销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建制[1]

目录

院系设置

刑事执行系

刑事执行系简称刑执系,成立于2005年3月,其前身为业务教研室及监管改造专业科,是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以培养监狱人民警察为主、服务政法管理系统高等应用型执法人员的主干系部,是我院规模最大、最具实力的系部之一。现开设有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和心理咨询三个专业,目前在校学生850人。我系有一支思想素质过硬、教学认真严谨、业务水平较高、年龄职称结构基本合理的教师队伍。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坚持引进人才和在职培养并重。现有专兼职教师20人,其中副教授、高级讲师6人,讲师3人,实验员1人,助教10人。硕士1人,研究生学历1人。他们既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教学水平,又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同时,还聘请刘世恩(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系、教授)、李双其(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程利国(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何松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为我系客座教授指导我系的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我系根据专业需要分设心理、刑侦和监狱科学等教研室。我系建有设备先进、体系较完备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基地,设立刑侦实验室、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实验室,并与福建心理学会和全省各个监狱建立长期的实训基地,为专业学生的理论教学和开展课程实训、综合实习以及毕业实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系自建立以来,坚持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强专业基础建设,努力突出司法职业教育的特色。对学生的培养各专业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突出专业自身特色,多年来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培养政治合格,具有综合职业素质,适应现代司法工作需要,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性“管理型”、“技术型”专门人才,我系毕业生遍布全省各个监狱和政法工作的第一战线。我系还主要承担基层干警的培训的教学任务,已成为我省司法干警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

法律系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16人,其中硕士2人,在读硕士生4人;双师型教师9人,其中 6人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法律实践业务,有3人被聘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法律系还拥有一批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为加强理论与教学实践,该系从省人大、省法院、省检察院、福州大学、福建省公安专科学校等单位聘请了5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这些教授经常来校进行学术讲座,介绍司法实践经验和法学前沿理论。法律系十分重视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将其视为提高教学质量的两个重要因素。在严格遵守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同时,系内制定了更加严格细致的教学管理制度,并通过教师互相听课、教学检查、学生评议等办法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保证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高职院校,法律系十分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兴建了能容纳 500人的模拟法庭。通过院系领导的共同努力,该系目前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晋安区人民法院签定了共建实训基地协议,并筹划与晋安区司法局下属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签定共建实训基地协议。

专业设置

刑事执行专业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心理咨询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法律事务专业[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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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刑执系05012区队毕业十周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