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是个怎么样的人
秦可卿是个怎么样的人
秦业是个营缮郎。据《清史稿·职官志》,工部下设营缮等四个司,营缮司“掌营建工作,凡坛庙、宫府、城郭、仓库、廨宇、营房,鸠工会材,并典领工籍,勾检木税、苇税”。营缮司除相当于司长的郎中(正五品)和副司长的员外郎(从五品)各数人外,下面还有一些主事、笔帖式之类的官。曹雪芹在那个文字狱特别恐怖的乾隆年间写《红楼梦》时为了避祸,故意模糊朝代纪年,所以往往杂用不同朝代的官职。这个营缮郎就不见于记载,从主事六品和“学习行走者(见习官员)有额外司员、七品小京官”来看,这个营缮郎可能是个六品官,相当于今处长。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就说到,贾政一开始就是皇帝“额外赐了”“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先已升了员外郎了”。所以秦业与贾政同朝为官。营缮司管的全都是朝廷的大工程,这些工程从材料采购、施工到验收,都要由营缮司的中下级官员具体督办,最后才由郎中、员外郎直到侍郎、尚书们层层验收。这中间名堂很多,所以营缮郎官虽不大,却是个油水颇丰的肥缺。在那个腐败的乾隆年间(我们只要想想乾隆最喜欢的和珅就行了),贪污受贿成风。但是看来秦业比较清廉,第八回写到,由于“宦囊羞涩,那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容易拿不出来,为儿子的终身大事(去贾府家塾读书),说不得东拼西凑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见面礼)”,由此可见秦业是个清官。不过曹雪芹在十六回留下一个矛盾:当时秦业死了,秦钟临终前还“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亲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三四千两银子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可以买好几个院子呢。不过对于已经年近七旬在官府几十年的营缮郎来说,有这些积蓄也仍然可以认为是个清官。问题在于,如果秦业死后还有三四千两银子的话,当初他何至于为了区区24两银子“东拼西凑”呢!之所以出现这个矛盾,是因为在曹雪芹原稿中的秦业可能和现在的不大一样,至少要有钱一些。由于《红楼梦》规模宏大,人物众多,线索多而交叉,因此曹雪芹在修改中留下一些漏洞在所难免,类似这样的小毛病,《红楼梦》中还有一些。
由于秦业是个清官,他对子女教育是会比较严格的。秦可卿死后,“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由此可见秦可卿很有教养,为人和善,人际关系极好。因此前面写到的秦可卿长大以后性格“风流”,不会是轻浮浪荡的意思,应该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和“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那个“风流”,是能干、出色之意。对照晴雯判词中的“风流灵巧”,也可以肯定这里的“风流”没有淫荡之意。
二十九回张道士在给贾母说起要给贾宝玉提亲时道:“前日在一个人家看见一位小姐,今年十五岁了,生的倒也好个模样儿。我想着哥儿也该寻亲事了。若论这个小姐模样儿,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的过……”贾母明确地表示了两条择媳标准:“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难得好的。”模样儿好,性格儿好,这两条秦可卿显然都具备,因此她成为贾蓉之妻是合理的,没有问题的。[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