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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公民

第一公民译自于拉丁语的“Princeps”——该字源自于“Princeps Senatus,元老院首席议员”,通常译为第一公民。这原本是古罗马共和时期的元老院的荣誉职衔,后经屋大维所创建的罗马元首制度中,该职衔即是历史俗称罗马皇帝的正式称呼。

罗马帝国的一系列立法[1]活动以法制教育使其成为了当时西方世界的法学教育中心。同时也为帝国培养了一批法律人才[2]

目录

简介

公元前一世纪的罗马共和时期,国家内战频繁、政争纷扰不已。直到前36年由屋大维扫荡群雄,以军事权力掌控罗马政治实力成为国家唯一的最高领导人。屋大维鉴于其养父尤利乌斯·凯撒的失败,十分清楚精英阶层的人民对于独裁制度的反感与恐惧,但当时整个广袤的罗马非以稳固的中枢无法维系。于是屋大维避开了国王或独裁官的称号,在公元前23年接受了第一公民的称号。

屋大维维持了罗马共和时期的政治架构外貌,罗马元老院依旧存在并享有崇高地位,而执政官、大法官、监察官、营造官、财务官等官职,仍依各种型式的人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如共和时期。因此历史学家所称的“帝国时期”,在这一阶段仍是以“共和”的形式而存在的。

屋大维的改制,在于重新赋予“第一公民”这一职衔的特殊意义;其字面意思虽然是首席的元老,但其议事决定权高于其他议员,甚至可以超越保民官的特权。通常,受任第一公民者,还兼具有军事统帅的身份,以及伴随的统治大权,这都已经让“第一公民”具有法定的君王权力。从屋大维开始,第一公民还伴随着“奥古斯都”的头衔,以及家族名“凯撒”的继承,这在实际意义上都已经成了罗马皇帝与其皇族的代名词。

直到三世纪末,皇帝戴克里先才抛弃“第一公民”作为皇帝的代称,皇帝开始使用“主与神”(Dominus et deus)的称呼。史学家通常将从屋大维至戴克里先的罗马帝国政体称为元首制,戴克里先改制之后称为君主制。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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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