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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

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是于680年至681年在君士坦丁堡召开的基督教大公会议。这此会议是基督教历史上第六次的世界主教会议。

在君士坦丁时代[1]之前,罗马还不是基督教中心。更古老、更广大的基督教地区在北非和近东的大城市,如亚历山大港[2]和安条克。

目录

简介

由于教宗何诺一世提出基督的人性意志和神性意志是“一个意志与行动的伦理一致性”,故被视为趋向“基督一志论”派。在君士坦丁四世和教宗佳德会谈后,决定安排召开此次大公会议。继上一次之大公会议(即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后,此会议谴责“基督一性论”及讨论其延伸的“基督一志论”,将“基督一志论”视为异端。和诺理一世(于640年逝世)最后更被大公会议谴责为“异端,当受咒诅的”、“从信仰上堕落”,并将这决议知会继任的教宗。另外,会议通过了有关教士等级及教规。

此大公会议得到当时教宗良二世的核准。其后,教宗本笃二世及第三次多雷铎会议(684年)亦曾嘉许这届大公会议的决定。

具深远影响的结果

耶稣基督,是真上帝,是同一性体赋予生命源泉的三一神中的一位。神性方面是完全的,在人性方面也是完全的,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和肉身。按神性,是与父同体的;按人性,与我们人是同一性体的。在各方面与人相似,只是没有罪过。 基督的人性的意志,甘愿服从他天主性的全能意志。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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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