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王甫撫干和荊江亭韻四首
正文
1、劍鬱氣沖斗,球潛光媚川。 丈夫自有在,時俗難為妍。 鍾期苟未逢,我琴不須弦。 別路渺湖海,想思心炯然。
2、清詩報我來,瓊玖羞木了。 感我萬古心,迢迢如江水。 楚宮歌舞地,春農耕廢址。 變化日相尋,榮華何用喜。
3、樂哉新相知,開懷接談晏。 插花醉不辭,風光惜流轉。 酒闌欲上馬,握手增眷眷。 平生我輩人,定非兒女戀。
4、別時記撫掌,醉劇語無倫。 君如齊轅固,獨不類平津。 交遊半白頭,心跡誰為陳。 由來松柏榦,不爭桃李春。[1]
作者簡介
孫應時(1154—1206)紹興餘姚人,字季和,號燭湖居士。孫介子。師事陸九淵。孝宗淳熙二年進士。授黃岩尉,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與定交。丘崇帥蜀,辟入制幕,嘗策言吳曦將叛。徙知常熟,秩滿,郡守以私恨誣其負倉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為代償,守益怒,坐貶秩。寧宗開禧二年起判邵武軍,未赴而卒。[2]
生平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出生,字季和,號燭湖居土。南宋餘姚人。少時從理學家陸九淵學業。
淳熙二年(1175年)中,進士,初為黃岩尉,有惠政。常平使者朱熹重之,與定交。
慶元二年(1196年)四月至慶元五年(1199年)六月任常熟知縣。上任即行修志,創修邑首部縣誌《琴川志》15卷,圖1卷。離任時,郡守挾嫌誣其虧空倉粟三千斛,常熟市民感其德,爭相擔負代償。郡守益憎惡,貶其官秩
開禧二年(1206年)移通判邵武軍,未上任而卒。[3]
主要作品
著有《燭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