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治疗
细胞治疗的原理简单来说,是将自己的细胞也就是“自体(autologous)细胞”,或别人的细胞也称为“同种异体(allogeneic)细胞”,经过体外培养或加工程序之后,再将这些处理过的细胞引进患者体内使用,以达到治疗或预防疾病之目的。[1]
台湾卫福部于2018年9月正式发布“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修正条文,开放六项“细胞治疗”技术项目,其项目如下:
一、自体CD34+selection周边血干细胞移植 血液恶性肿瘤(hematological malignancies):白血病(不包括慢性骨髓白血病之慢性期),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慢性缺血性脑中风,严重下肢缺血症。
二、自体免疫细胞治疗(包括CIK 、NK ㆍDCㆍ DC-CIK 、TIL、gamma-delta T 之adoptiveT细胞输入疗法) 血液恶性肿瘤(hematological malignancies)经标准治疗无效,第一至第三期实体癌(solidtumor),经标准治疗无效,实体癌第四期
三、自体脂肪干细胞移植 慢性或满六周未愈合之困难伤口,占总体表面积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大面积烧伤或皮肤创伤受损。皮下及软组织缺损、退化性关节炎及膝关节软骨缺损。其他表面性微创技术之合并或辅助疗法。
四、自体纤维母细胞移植 皮肤缺陷:纹、凹洞及疤痕之填补及修复。皮下及软组织缺损,其他表面性微创技术之合并或辅助疗法。
五、自体骨髓间质干细胞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 移植,退化性关节炎及膝关节软骨缺损。慢性缺血性脑中风。脊髓损伤。
六、自体软骨细胞移植 膝关节软骨缺损 膝关节软骨缺损
该六大项目中,其中“周边血干细胞”及“免疫细胞”主要运用于癌症疾病之治疗;其馀四项则属于再生医学,以修复组织及组织再生为目标。[2]
特管办法发布后,卫福部也开始接受医疗院所申请,审核部分涵盖:1.施行计划须说明疗程、适应症、执行医师资格等。2.细胞制备场所需能够确保制作品质、运送过程符合规范等。3.患者的保护措施,包含:病人同意书、技术说明书、救济方式与收费方式等。
截至2019年2月12日,已有四家医学中心或准医学中心完成前两阶段审核,主要以癌症治疗、膝关节软骨缺损、皮肤受损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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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新策》细胞治疗是什么?哪些病人能考虑呢?张伸吉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