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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8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

纪8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

来自 网络网的图片

纪8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前苏联于1950年2月14日签定的条约,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0年。这个条约是以1945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王世杰和苏联政府在莫斯科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为基础草拟的。条约由中国总理兼外长周恩来和苏联外长安德烈·维辛斯基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签署。在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补充协定》等。《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条约,在一定程度上为新生的中国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并促使中苏两国关系是蜜月期一直向着良性方向发展着,并对两国建立永久的颠扑不破的友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该条约签订后,中国政府特地发行了该套纪念邮票。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纪8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

版别 雕刻版

全套枚数 3枚

规格 50.5*28mm

邮票详情

齿孔度数:14P

发行日期:1950/12/01(原版)、1955-1-10(再版)

发行数量:原版为100万、250万、70万枚

全套面值:3200圆(旧币)(分别为400、800、2000圆)、27500圆(东北贴用版)

发行机构:邮电部

印制机构:北京中国人民印刷厂(原版)、北京人民印刷厂(再版)

雕刻者:刘国桐

设计者:孙传哲

4个版别分别为:1.纪8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

2.纪8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再版)

3.纪东8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东北贴用)

4.纪东8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东北贴用)(再版)

备注:

该套邮票共包括 01 中苏友谊(红色),02 中苏友谊(绿色),03 中苏友谊(蓝色)。

纪8、纪东8原版和再版的辨别

1、(52)、(55)再版票绿色浅,有黄色成分,原版票绿色深;

2、再版票图案线条较原版清晰,地图部分尤其如此。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