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
治理
2003年2月,北京市地税局印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0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了纳税信誉a级企业的评定,部分区县局试行b、c级企业的评定治理工作。
2007年12月21日,,北京市地税局印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
201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3]
视频
什么是纳税信用
参考文献
- ↑ 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2019-11-24].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11-24].
-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轻微纳税失信可有条件修复. [201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