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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成本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用名詞。

關於漢字的起源[1],中國古代文獻上有種種說法,如「結繩」、「八卦」、「圖畫」、「書契」等,古書上還普遍記載有黃帝史官倉頡造字的傳說。現代學者認為,成系統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個人創造出來,倉頡[2]如果確有其人,應該是文字整理者或頒布者。最早刻劃符號距今8000多年。

目錄

名詞解釋

納稅成本是指納稅人在納稅過程中所發生的直接或間接費用,包括經濟、時間等方面的損失。在西方又稱為「納稅服從成本」、「稅收奉行成本」。由於納稅成本中的時間成本和精神成本不易計量,所以納稅成本又稱為隱性成本。

納稅成本最權威的定義是桑福德在1989年給出的,即「在稅制結構和稅負水平一定的情況下,納稅人或第三人如企業為履行其納稅義務而發生的成本」。

納稅成本的發生

納稅成本一般在以下四種情況下發生:

(一)在自行申報納稅制度下,納稅人首先要對其在本納稅期限內的應稅事項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報,並按期繳納稅款。在這一過程中,納稅人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和精力等。

(二)納稅人按稅法要求,必須進行稅務登記,保持完整的賬簿。

(三)納稅人為了正確地執行比較複雜的稅法,要聘請稅務顧問;在發生稅務糾紛時,還要聘請律師,準備詳實的資料。

(四)納稅人為了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同時,儘量減少納稅義務,需要組織人力進行稅務籌劃—節稅。

納稅成本體系的構成

納稅成本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企業納稅成本單指企業上繳的各種實體稅款,即企業的納稅實體成本。按照納稅實體成本與納稅籌劃的依存關係,納稅實體成本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固定實體成本和變動實體成本。廣義的企業納稅成本不僅包括綺稅實體成本,還包括納稅遵從成本,即為上繳稅款、履行納稅義務而發生的與之相關的一切費用,既包括可計量的成本,也包括不可計量的成本,納稅遵從成本可以概括為納稅管理成本、納稅風險成本和納稅心理成本。

(一)納稅實體成本

納稅實體成本即正常稅收負擔,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中,依照稅收實體法的規定,依法向國家繳納的各種納稅款項,包括取得收入徵收的流轉稅、取得的收益徵收的所得稅以及國家對納稅人徵收的財產稅等。按照納稅實體成本與企業納稅遵從成本的依存關係,納稅實體成本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固定實體成本和變動實體成本。固定實體成本即固定稅收負擔,是指企業在最優納稅遵從方案下向國家繳納的稅收數額,即承擔的最小稅負。固定實體成本在企業經營狀況一定的情況下是一個常量,也可以稱為最優納稅實體成本。變動實體成本即變動稅收負擔,是指企業選擇某種納稅遵從方案所承擔的納稅實體成本與固定實體成本(或正常稅收負擔與固定稅收負擔)之間的差額。企業納稅實體成本與固定實體成本之間存在差額的原因,主要來自於對納稅管理成本和納稅風險成本的考慮,以及企業在納稅遵從過程中的失誤。

(二)納稅遵從成本

納稅遵從成本是企業在納稅過程中,在遵從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進行納稅方案的設計(即納稅籌劃)、納稅過程的管理以及因納稅方案設計和納稅過程管理的缺失所付出的代價,具體還可以分為納稅管理成本、納稅風險成本和納稅心理成本。

納稅管理成本是指企業選擇某種納稅籌劃方案時支付的辦稅費用、稅務代理費用等,具體包括辦稅費用和稅務代理費用。辦稅費用是指企業為辦理納稅申報、上繳稅款及其他涉稅事項而發生的必不可少的費用,包括企業為申報納稅而發生的辦公費,如購買申報表、發票、收據、稅控盤、計算機網絡費、電話費、郵電費(郵寄申報)等;企業為配合稅務機關工作和履行納稅義務而設立專門辦稅人員的費用,如辦稅人員的工資、福利費、交通費、辦公費等;企業為接待稅務機關的稅收工作檢查、指導而發生的必要的接待費用;稅務代理費用是指納稅人為了防止稅款計算錯誤、避免漏申報、錯申報以及進行納稅籌劃,需要向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稅務諮詢,或者委託註冊稅務師代為辦理納稅事宜,向聘請中介機構繳納的費用。

納稅風險成本是指由於選擇某項納稅籌劃方案可能發生的損失,其與方案的不確定度呈正相關。方案越不確定,風險成本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大。納稅風險成本具體包括稅收滯納金、罰款和聲譽損失成本。罰款是指納稅人在納稅籌划過程中因違反稅法有關規定,而向稅務機關交納的罰金費用。稅法對納稅人的下列行為規定了一定的罰款處理: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未設立賬冊的、未報送有關備案資料的、未履行納稅申報的、違反發票使用規定的,以及偷稅、欠稅、抗稅等違法行為。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在納稅籌划過程中未按照稅法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聲譽損失成本是指因納稅籌劃方案失敗被定為偷稅等違反稅法的行為,被處以罰款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企業的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而發生的聲譽損失。

納稅心理成本是指納稅人可能認為自己納稅卻沒有得到相應回報而產生不滿情緒,或者擔心誤解稅收規定可能遭受處罰而產生的焦慮情緒。納稅心理成本與稅法體系的健全和完善程度以及納稅人的教育程度相關聯,稅法體系越健全越完善、納稅人的受教育程度越低,納稅人的納稅心理成本就越高。當納稅心理成本達到一定程度時,納稅人會雇用代理人或求助中介機構,這時納稅心理成本就會轉變為納稅管理成本。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