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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株,通過選擇法克隆形成法從原代培養物或細胞系中獲得具有特殊性質標誌物培養物稱為細胞株(Cell Strain)。

細胞株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細胞株 [1]

外文名 Cell Strain [2]

方 法 通過選擇法或克隆形成法

定 義 具有特殊性質或標誌物的培養物

基本定義

基本特點

細胞株(Cell Strain):也就是說,細胞株是用單細胞分離培養或通過篩選的方法,由單細胞增殖形成的細胞群。細胞株的特殊性質或標誌必須在整個培養期間始終存在。原代培養物經首次傳代成功後即為細胞系(cell line), 由原先存在於原代培養物中的細胞世系所組成。

如果不能繼續傳代,或傳代次數有限, 可稱為有限細胞系(finite cell line), 如可以連續培養, 則稱為連續細胞系(continuous cell line), 培養50代以上並無限培養下去。 所以細胞株是通過選擇法或克隆形成法從原代培養物或細胞系中獲得的具有特殊性質或標誌的培養細胞。

從培養代數來講,可培養到40-50代。細胞株的特殊性質或標誌必須在整個培養期間始終存在。對於人類腫瘤細胞,在體外培養半年以上,生長穩定,並連續傳代的即可稱為連續性株或系。

區別

原代培養的細胞一般傳至10代左右就不容易傳下去了,細胞的生長就會出現停滯,大部分細胞衰老死亡。但是有極少數的細胞能夠度過"危機"而繼續傳下去,這些存活的細胞一般能夠傳到40--50代,這種傳代細胞叫做細胞株。細胞株的遺傳物質沒有發生改變。

當細胞傳至50代以後又會出現"危機",不能再傳下去。但是有部分細胞的遺傳物質發生了改變,並且帶有癌變的特點,有可能在培養條件下無限制地傳代下去,這種傳代細胞稱為細胞系。在一些別的資料中,細胞株和細胞系的概念與我們教材上的說法正好相反。

課標教材沒有再介紹這一對概念。這又是為什麼呢?人教社編輯包春瑩老師(bcying)對這一疑點的解釋:細胞系和細胞株,兩者曾一度混用,導致有些文獻中概念不清。下面所指的概念是現在國內外比較通用的,也是絕大多數研究者接受的觀點。

原代培養物經首次傳代成功即稱為細胞系(CellLine),因此細胞系可泛指一般可能傳代的細胞。其中能夠連續傳代的細胞叫做連續細胞系或無限細胞系,不能連續培養的稱為有限細胞系。大多數二倍體細胞為有限細胞系。

通過選擇法或克隆形成法從原代培養物或細胞系中獲得具有特殊性質或標誌物的培養物稱為細胞株(CellStrain),也就是說,細胞株是用單細胞分離培養或通過篩選的方法,由單細胞增殖形成的細胞群。細胞株的特殊性質或標誌必須在整個培養期間始終存在。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