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卫华
罗卫华 |
罗卫华,男,汉族,1973年11月生,湖南省耒阳市导子乡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现任常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目录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89.09—1992.07 衡阳农业学校植保专业学生
1992.07—1995.12 耒阳市亮源乡计生专干、民政助理、党政办秘书(1995.09—1997.12 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学员)
1995.12—1998.03 耒阳市亮源乡党委委员兼党政办秘书;
1998.03—1998.11 耒阳市亮源乡副乡长(1998.09—2001.06 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
1998.11—2000.12 耒阳市太平圩乡党委副书记
2000.12—2001.07 耒阳市太平圩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01.07—2003.01 耒阳市亮源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2003.01—2005.04 耒阳市长坪乡党委书记
2005.04—2006.07 耒阳市夏塘镇党委书记(2005.09—2008.07 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员)
2006.07—2011.07 中共耒阳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2011.07—2012.11 中共耒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2.06 获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2.12—2014.04 中共耒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4.04—2019.04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4—2020.08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10月免)
2020.08—2021.06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
2021.06—2021.07 常宁市委副书记
2021.07— 常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任免信息
2019年4月28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发文,据《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市信访局不再加挂市委群众工作部牌子(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罗卫华的市信访局(市委群众工作部)局长(部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0年10月29日,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1]决定免去罗卫华的衡阳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2021年6月12日,常宁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湖南省委、衡阳市委的决定:罗卫华任常宁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 。
2021年6月28日,常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任命罗卫华为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参考文献
- ↑ 罗卫华主持召开市政府2021年第22次常务会议,大义常宁,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