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星,女, 西南石油大學講師。
在法院工作8年,高校行政崗位工作2年,有一定的實踐經驗。
思想道德與法治、形勢與政策、新中國史、經濟法、法學概論、法律與生活、公共政策學等
2016年,交付財產與完成行為執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指導》第55輯;
2022年,賠嘗執行在不可替代行為執行中的適用研究,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1.201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調研課題,「交付財產與完成行為執行制度」(參與);
2.2019-2020年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課題,「關於深入推進應急管理「清單制」管理的思考」(參與);
3.2020年 四川省國資委國資經營評價項目(參與);
4.2022-2023年,四川省教育廳青年思政項目(主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