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斯(C·R·Rogers)
羅傑斯(C·R·Rogers),有影響力的美國心理學家、哲學博士、教授、美國應用心理學的創始人之一。
卡爾·蘭塞姆·羅傑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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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斯 | |
原文名 | C·R·Rogers |
出生 |
1987年2月4日 美國 |
逝世 | 1902年1月8日 |
職業 | 心理學家 |
目錄
人物簡介
羅傑斯 Carl Rogers:(1902年-1987年),美國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實踐與研究,並因「以當事人為中心」的心理治療方法而馳名。1947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5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1]
人物生平
卡爾·蘭塞姆·羅傑斯(Carl Ransom Rogers)生於芝加哥附近的奧克帕克。他的父親Walter A. Rogers是一個土木工程師,母親Julia M. Cushing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羅傑斯兄妹六人,他排行老四。
羅傑斯小的時候就比較聰明,在上幼兒園之前就能很好的閱讀。他在嚴厲的宗教環境下成長。他在威斯 康星大學學習了農業、歷史和宗教。在1922年他20歲時,參加了在北京舉辦的一個國際基督教會 議,從那時起他開始懷疑自己的宗教信仰。在參加了一個「為什麼我做牧師」的研討會,決定改變自己的職業方向。
兩年後他離開了神學院,去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讀研,1928年獲得碩士學位,1931年獲得博士學位。當他完成博士論文後,開始從事兒童研究。
在1930年擔任紐約羅切斯特市防止虐待兒童協會的兒童研究室主任。
1935年到1940年期間在羅切斯特市大學授課和著書。基於自己在問題兒童方面工作的經驗,編寫了《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1939)。
1940年,羅傑斯成為俄亥俄州立大學臨床心理學教授,在哪裡他編撰了第二本書《諮詢與心理治療》(1942),在書里,羅傑斯提到:應以患者為中心進行心理治療。
1945年,他在芝加哥大學建立了一個諮詢中心。同時期擔任芝加哥大學的心理學教授(1945-57),在他任職時期,確立了諮詢中心的工作理念立,並進行相關的研究去驗證方法的有效性。他的一些些發現和理論出現在《以患者為中心治療》(1951)和《個人改變精神治療》(1954)里。
195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1957-63年期間在威斯康星大學教授心理學,在此期間他撰寫了他最暢銷的一本書《論人的成長》(1961).
1972年,獲美國心理學會卓越專業貢獻獎。
羅傑斯在La Jolla度過了餘生,平時給人做治療、演講和著書,直到1987年突然去世。1987年,羅傑斯不幸摔了一下,造成骨盆骨折,隨後的手術很成功,但是緊接着他的胰腺出現問題,並在幾天後去世。
羅傑斯晚年致力於把自己的理論應用到社會衝突領域,並且遊歷各地去傳播他的理念。他的最後一次旅行是85歲時去蘇聯,他在蘇聯舉辦了講座,當時他對蘇聯有這麼多人知道他的研究感到很驚訝。
觀點主張
非指導性
羅傑斯認為,關注促進學習而不是教學功能的教師,在組織安排自己的時間、精力方面,相當不同於傳統的教師所採用的方式。學習促進者不是把大量時間放在組織教案和講解上,而是放在為學生提供學習所需要的各種資源上,把精力集中在簡化學生在利用資源時必需經歷的實際步驟上。
人本主義
1.提出了意義學習的學習觀。羅傑斯把學習分為兩類,一類是無意義音節學習,一類是意義學習。 他認為對學習者有真正價值的則是意義學習。它是指一種使個體的行為態度、個性以及在未來選擇行為方針時發生重大變化的學習。這不僅增長知識而且是一種與每個人各部分經驗都融合在一起的學習。兒童對當前材料的學習程度,取決於這一材料對學習者當時的個人意義以及學習者是否能意識到這種意義。羅傑斯強調的是學習時學習者當時整個身心狀態與學習材料的關係,整個人都參與並左右腦都共同發揮作用的學習才稱為意義學習。
羅傑斯把意義學習分為以下要素:(1)學習具有個人參與的性質,即整個人(包括情感和認知)都投人學習活動;(2)學習是自我發起的,即使在其動力或刺激來自外界時,但要求發現、獲得、掌握和領會的感覺是來自內部的;(3)學習是滲透性的.它會使學生的行為、態度乃至個性都會產生變化;(4)學習是由學生自我評價的,因為學生最清楚這種學習是否滿足自己的需要。
2.人類生來就有學習的潛能,教育應以學習者為中心,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在能力。人生來就對世界充滿着好奇心、具有發展的潛能,只要具備了合適的條件,每個人所具有的學習、發現、豐富知識與經驗的潛能和願望是能夠釋放出來的。教師應由衷地信任學生能夠發展自己的潛在能力,教育的目標應當以學習者為中心,充分發揮每個學生的潛在能力,使他們能夠愉快、創造性地學習和工作。
3.提供學習資源,創造良好學習氛圍。所謂學習資源是指有助於學生獲得學習經驗的資源,不僅包括書籍、雜誌、實驗設備等物質資源,而且包括人力資源——即可能有助於學生學習和學生感興趣的人,主要指教師。羅傑斯認為教師是學生最重要的資源,教師可以在不施加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給學生以幫助,例如可以向學生介紹自己所擁有的知識、經驗、特定的技能和能力。在他看來,如果我們不是把時間花在計劃規定的課程、講解和考試上,而是放在提供大量的學習資源上,那就能提供各種新的學習方式,使學生處於一種他們可以選擇的、最能滿足他們需求的學習環境。羅傑斯認為還應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使學生在教學情景中感到自信、輕鬆和安全,這是實現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的前提。他認為涉及到改變自我組織(即改變對自己看法)的學習是有威脅性的,並往往受到抵制,當學生的自我概念(指一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基本態度)遭到懷疑時,他往往會採取一種防禦態勢,但如果在一種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的環境裡,在沒有等級評分和鼓勵自我評價的環境裡,學習者會感到安全,他就能以一種辨別的方式覺察書本上的文字,識別類似單詞的不同要素,體驗各部分的意義,並試圖把它們組合起來,學習自然就會取得進展。
4.構建真實的問題情境,提倡從做中學,鼓勵學生自由探索。羅傑斯認為要使學生全身心地投入學習活動,就必須讓學生面臨他們個人的意義的或有關的問題。但在我們的學校教育中,正在力圖把學生與生活中所有的現實問題隔絕開來,這給意義學習構成了障礙。對任何教師來說,明智的做法是要發現那些對學生來說是現實的,同時又與所教課程相干的問題,讓他們經歷將來會成為他們真正問題的情境。兒童天生就有渴望發現、認識、解決問題的本能動機。羅傑斯提出要構建一種讓每個學生都面臨非常真實的問題情境來引發學生的動機,讓他們意識到真實的挑戰。他極力提倡學生學習方法是從做中學,是讓學生直接體驗到實際問題、社會問題、倫理和哲學問題、個人問題並最終解決這些問題的十分有效的方法。
5.強調學習過程中學生的主體地位,教師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羅傑斯始終強調應以學習者為中心,教學過程應真正體現出學生的主體地位,教師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是「助產士」和「催化劑」。他高度重視學生的主體地位和學生內部需要、動機、興趣、能力、知識經驗等方面。並認為學生有自己制定學習方案的權力和義務,同時也有自我探究、自我發現、自我創造、自我評價的權力。當學生能覺察到學習內容與他的目的有關時,意義學習便發生了;當學生負責任地參與學習過程時,就會促進學習;涉及學習者整個人(包括情感與理智)的自我發起的學習是最持久、最深刻的;當學生以自我批判和自我評價為主要依據時,獨立性、創造性、自主性就會得到促進。
6.強調學習過程不僅是學習者獲得知識的過程,而且是學習方法和健全人格的培養過程。他反對把學習過程簡單地理解為學生獲得某一知識的過程,認為學習過程應是學生獲得相應學習方法、促進其健全人格形成的過程。他提出的促進學習者自由學習的方法有「同伴教學」、「分組學習」、「交朋友小組」和「探究訓練」等方法。通過這些方法不僅可促進學習者對知識的掌握、而且還可以培養他們的自信心、責任心、上進心、合作能力,改善學習態度,激發學習動機,通過「探究訓練」,學生可以更好地獲取知識,還可獲得探究的方法,發展其自主性、創造性和探究精神。
成就影響
在1927年以來的半個多世紀中,羅傑斯主要從事諮詢和心理治療的時間和研究。他以首倡患者中心治療而馳名。他還在心理治療的實踐基礎上,提出了關於人格的「自我理論」,並把這個理論推廣到教育改革和其他人際關係的一般領域中。1956年,他提出心理治療客觀化的新方法,並因此獲得美國心理學會的卓越科學貢獻獎。1972年,又獲美國心理學會卓越專業貢獻獎。
他的理論觀點與當代行為主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1956年,羅傑斯與斯金納共同署名發表了一篇題為"有關人類行為控制的若干問題---一篇專題討論文章"的爭議文章,載於美國《科學》雜誌上。該文就人本主義和行為主義在心理學若干基本理論問題上的分歧進行了深入的論述,闡明了人本主義心理學觀點,表現出作者對人類自我實現潛能、人的積極自主性的堅信。[2]
羅傑斯與心理學的新發展
羅傑斯以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的經驗論證了人的內在建設性傾向,認為這種內在傾向雖然會受到環境條件的作用而發生障礙,但能通過醫師對患者的無條件關懷、移情理解和積極誘導使障礙消除而恢復心理健康。他並把這一理論用於教育改革,強調教育中建立師生親密關係和依靠學生自我指導能力的重要性。把歐洲存在主義心理學和存在主義心理治療引入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認為人的處境雖然帶有悲劇的性質,但能通過勇氣的培養、焦慮的克服和自我的選擇趨向光明的未來。
馬斯洛和羅傑斯為一方的自我實現說和以及其他存在主義心理學家為另一方的自我選擇說,在馬斯洛逝世以後羅洛梅和羅傑斯關於人性問題開始了公開辯論,羅洛梅不同意羅傑斯關於惡是環境造成的說法,他認為惡和善都存在於人的本性中,都是人的潛能,不正視惡的問題對人本主義運動有很深的、有害的影響。
此外,代表人本主義心理學主流的自我實現理論也有不同的發展趨向。羅傑斯一派仍堅持以個體心理為中心的研究,但另一些人已開始研究超個人的心理學,探討個體意識如何超越自身而同廣闊的世界相融合。
羅傑斯的人本主義
人本主義心理學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在當代西方心理學中的一種革新運動。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會成立後,這一運動有較大發展,1971年在荷蘭舉行過國際會議,影響擴及歐洲和亞洲。
羅傑斯認為心理學應着重研究人的價值和人格發展,他們既反對S.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把意識經驗還原為基本驅力或防禦機制,又反對行為把意識看作是行為的副現象。關於人的價值問題,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大都同意柏拉圖和盧梭的理想主義觀點,認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惡是環境影響下的派生現象,因而人是可以通過教育提高的,理想社會是可能的。在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論方面,他們繼承了19世紀末W.狄爾泰和M.韋特海默的傳統,主張正確對待心理學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反對用原子物理學和動物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研究人類心理,主張以整體論取代還原論。
主要作品
羅傑斯相關作品
他的主要著作有:《諮詢和心理治療:新近的概念和實踐》、《當事人中心治療:實踐、運用和理論》、《在患者中心框架中發展出來的治療、人格和人際關係》、《自由學習》、《個人形成論:我的心理治療觀》、《卡爾·羅傑斯論會心團體》、《羅傑斯著作精粹》。
參考文獻
- ↑ 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羅傑斯 Rogers (1902-1987) 豆瓣網, 2012-02-09
- ↑ 一位心理學家的教育理想——羅傑斯人本教育觀釋析 道客巴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