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托拉斯法
内容简介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美国联邦第一部反托拉斯法,因由参议员J.谢尔曼(1823—1900)提出而得名。该法规定: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合谋规定某种产品的价格,或者共同限制生产以保持价格,便被视为违法。只通过某些固定的渠道买卖货物,以及只有一家公司垄断某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属违法并将受到制裁。对于违反该法的公司,联邦政府、团体乃至个人都可以提出诉讼。法院根据法令授权对违法的公司发布禁令和规定罚款,也可以判处违法公司的经理人以监禁,或发布命令使一个大垄断公司拆散为若干个小公司。但是该法中的若干术语在司法解释上有很大出入。《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因由众议员H.D.L.克莱顿(1857—1929)提出而得名,目的是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进行补充。它规定凡能在实质上导致削弱竞争的结果或趋向建立垄断的商业活动,以及采取“价格歧视”的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搭卖和约束买主等做法也在该法禁止之列。《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自颁布后一直沿用至今,成为美国重要的经济法规。在执行这两个法规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很值得我们重视。
《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凡例
1.本辞典为书籍文献的综合性、科学性和知识性的工具书。选收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综合性科学、社会和人文科学、文学艺术的各个学科,以及宗教的名著和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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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古籍和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07-26
- ↑ 专著和论文哪个含金量高,搜狐,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