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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簡稱NIH)位於美國馬里蘭州貝塞斯達(Bethesda),是美國最高水平的醫學與行為學研究機構,初創於1887年,任務是探索生命本質和行為學方面的基礎知識。

並充分運用這些知識延長人類壽命,以及預防、診斷和治療各種疾病和殘障。NIH在近幾十年取得的研究成果極大的改善了人類的生命健康狀況。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是美國主要的醫學與行為學(medical and behavioral research)研究機構,任務是探索生命本質和行為學方面的基礎知識,並充分運用這些知識延長人類壽命, 以及預防、診斷和治療各種疾病和殘障。

目錄

歷史沿革

成立初期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初創於1887年,當時位於紐約州Staten島的Stapleton,是美國海軍總醫院(the Marine Hospital Service,MHS),現在的美國公共健康服務中心(the U.S.Public Health Service,PHS)的一間衛生學實驗室,稱為「Laboratory of Hygiene」, 目的在於效仿德國的衛生設施,為公眾健康服務。首任負責人是一位懂細菌學的年輕內科醫生Joseph J.Kinyoun。實驗室成立數月後,Kinyoun取得第一個成就— — 用Zeiss顯微鏡在可疑患者的標本中觀察到了霍亂弧菌,這也是NIH歷史上的第一個成就。1891年,該實驗室搬至華盛頓特區,主要從事水及空氣污染的各種檢驗。在隨後的10年中,作為惟一的專職工作人員,Kinyoun除了完成實驗工作,還負責為MHS的官員講授細菌學。1901年,該衛生學實驗室終於在法律上得到認可, 國會撥款35,000美元,在華盛頓特區的第25和E大街為其建造了新址。1930年,美國國會通過「Ransdell法案」,將其正式更名為「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儘管正值經濟大蕭條時期,基金投入有限,但是仍然反映了美國科學界對公眾健康的關注程度。

二戰 1944年,二戰即將結束,PHS的領導人請求國會通過了「1944年公共健康法案(the 1944 Public Health Act)」, 確立了戰後美國在世界醫學發展中的雛形,並不斷加大投資力度,從1947年的800萬美元迅速增加到1966年的10億美元,這成為NIH崛起的「黃金時代」。

今天,作為美國最主要的醫學與行為學(medical and behavioral research)研究和資助機構,NIH已經成為美國政府健康研究關注的焦點, 並且是世界最具影響的醫學研究中心之一,同時也是美國公共健康服務中心(PHS)的下屬部門之一,隸屬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署(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HS)。1938年至今,NIH及其附屬機構的總部(campus)位於馬里蘭州的Bethesda, 占地超過300英畝,擁有75座建築,資產己從1887年的300美元增至2002年的234億美元 。[1]

介紹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所涉及的研究領域異常廣泛,從破譯生命遺傳密碼到尋找肝炎病因以及對兒童發育行為疾病的診療等都是研究對象。1925年,眾多兒童被保護在一家法國機構內以免遭受傳染病感染。

基本概況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是美國主要的醫學與行為學(medical and behavioral research)研究機構,擁有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和1個院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director,OD),任務是探索生命本質和行為學方面的基礎知識並充分運用這些知識延長人類壽命, 以及預防、診斷和治療各種疾病和殘障。NIH不僅擁有自己的實驗室從事醫學研究,還通過各種資助方式和研究基金全力支持各大學、醫學院校、醫院等的非政府科學家及其他國內外研究機構的研究工作, 並協助進行研究人員培訓,促進醫學信息交流。世界一流的科學家在NIH的支持下, 自由探索科學問題,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極大地改善了人類的健康和生存狀況。

組織機構

截止到2006年12月1日,NIH共擁有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和1個院長辦公室(ofice of the director OD),其中有24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直接接受美國國會撥款,用於資助研究項目;另外3個機構是:

臨床醫學 (Warren Grant Magnuson Clinical Center),是NIH總部的一個醫院-實驗室聯合臨床研究中心,每年接收住院患者7 000人, 門診患者72 000人。該中心下屬的來訪者信息中心(the Visitor Information Center),是NIH的信息聯絡中心,每年接待數千名來訪者。

科學評審 (Center for Scientific Review),負責申請項目的受理和學術評審工作。

信息技術 (Center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負責NIH的信息管理和協調工作。

NIH本身設有國立醫學圖書館(the National Library ofMedicine),負責編輯出版《醫學索引(Index Medicus)》,每月一期,匯總世界著名醫學期刊刊登的論文,同時還提供電子版Index Medicus, 也稱「MEDLINE」, 是世界最著名的醫學目錄數據庫。NIH總部 (offcampus)的所屬實驗機構有:

馬里蘭州Poolesville的NIH動物中心(the NIH Animal Center)、巴爾的摩的國立老年醫學研究中心,(the National Institute on Aging』S Gerontology Research Center)。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成癮研究中心(the Addiction Research Center of the 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蒙大拿州漢密爾頓的國立變態反應與感染性疾病研究所Rocky Mountain實驗室(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Aller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s』 Rocky Mountain Laboratory)及其他數個較小的研究基地。NIH還設有院長辦公室,負責NIH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管理,協調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的研究項目和各項活動,是NIH的靈魂。OD下轄艾滋病研究處(the Office of AIDS Research)、婦女健康研究處(the Office of Research on Women』S Health)等近50個管理處,其中OD的項目管理處負責NIH研究項目的規劃、資助及特殊研究領域的啟動等, 目前的研究項目有: 婦女保健、艾滋病研究、疾病預防、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等 。NIH的院長(Director)負責NIH所有的學術和管理事務。儘管NIH 的各研究所及研究中心各負其責,但是院長在規劃NIH的研究日程和前景方面仍然舉足輕重,是整個NIH事務的全權責任人, 在帶領各研究所實現既定目標、尋求新的發展機遇,尤其是協調各研究所之間的合作關係等方面肩負重任。為此, 院長定期召開各種辦公會議,與院外學術團體和專家、患者、健康機構、國會、上級管理部門、員工代表理事會等進行交流、溝通,以確定NIH研究的重點領域,並鼓勵各研究所在這些領域開展創新性工作。近年來NIH的重點研究領域包括:基因組基因醫學、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臨床研究, 以解決低收入人群的醫療保健問題。NIH 設常務副院長, 輔佐院長處理NIH的日常事務。[2]

研究所 名稱 縮寫 創建日期

國立癌症研究所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NCI 1937

科學評審中心 Center for Scientific Review,CSR 1946

國立心、肺、血液病研究所 National Heart,Lung,and Blood Institute,NHLBI 1948

國立眼科研究所 National Eye Institute,NEI 1968

國立人類基因組研究所 National Human Genome Research Institute,NHGRI 1990

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NIDA 1974

國立老化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n Aging,NIA 1974

國立環境衛生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Sciences,

NIEHS 1966

國立酒精濫用與中毒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n Alcohol Abuse and Alcoholism,NIAAA 1970

國立綜合醫學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General Medical Sciences,NIGMS 1963

國立變態反應與感染性疾病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Aller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s,NIAID 1948

國立精神衛生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NIMH 1946

國立關節肌肉骨骼及皮膚病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Arthritis and Musculoskeletal and Skin Diseases,NIAMS 1986

國立神經病學與中風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Neurological Disorders and Stroke.NINDS 1950

國立兒童健康與人類發育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Child Health and Human Development,NICHD 1963

國立護理醫學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Nursing Research.NINR 1986

國立耳聾與其他交流障礙性疾病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n Deafness and Other Communication Disorders.NIDCD 1988

國立醫學圖書館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NLM 1968年歸屬NIH

國立口腔與顱面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Dental and Craniofacial Research.NIDCR 1948

國立研究資源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Research Resources.NCRR 1956

John E.Fogarty

國際中心 John E.Fogarty International Center.FIC 1968

國立糖尿病消化與腎病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Diabetes and Digestive and Kidney Diseases.NIDDK 1950

國立補充與替代醫學研究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 d Alternative Medicine,NCCAM l993

國立生物醫學影像學與生物工程學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for Biomedical Imaging and Bioengineering,NIBIB 2000

臨床醫學中心 Warren Grant Magnuson Clinical Center.CC 1953

信息技術中心 Center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CIT l964

國立少數民族健康與健康水平差別研究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Minority Health and Health Disparities,NCMHD 1990

另外,院長尚直接領導多個部門,負責NIH的行政管理工作:

院外研究處(the Office of Extramural Research,OER)、

院內研究處(the Office of Intramural Research,OIR)、

行政管理處(the Office of Administration,OA)、

艾滋病研究處(the Office of AIDS Research,OAR)、

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處(the Office of Behavioral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OBSSR)、

通信與公共關係處(the 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and Public Liaison,OCPL)、社區聯絡處(the Office of Community Liaison,OCL)、

疾病預防處(the Office of Disease Prevention,ODP)、

教育處(the Office of Education,OE)、

機會均等處(the Office of Equal Opportunity,OEO)、

財務管理處(the Office of Financial Management,OFM)、

人力資源管理處(the Office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OHRM)、

婦女健康研究處(the Office of Research on Women』S Health,ORWH1、

研究服務處(the Office of Research Services,ORS1、

科學政策處(the Office of Science Policy.OSP)、

立法政策與分析處(the Office of Leg.isolative Policy and Analysis,OLPA)及技術轉讓處(the Offi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OTT) 。

NIH的現任院長是Elias A.Zerhouni博士,生於1951年4月,1968—1975年在阿爾及爾(Algiers)大學醫學院學習, 獲醫學博士學位,2002年5月20日任現職,是NIH歷史上的第十五位院長。此前他曾任約翰斯·霍普金斯(Johns Hopkins)大學醫學院的執行(常務)副校長,Russell H.Morgan放射學系和放射學協會主席,Martin Donner的放射學和生物醫學工程教授。在影像學研究領域他成績斐然,對CAT(computerized axial tomography,計算機軸位體層攝影術)掃描和磁共振顯像(MRI)的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發表有影響論文157篇, 獲專利8項。2000年起,他成為美國醫學科學院(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Institute of Medicine)院士,1998—2002年任美國國 癌症研究所委員會(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S Board)的科學顧問。

任務政策

NIH創建之初並不叫NIH,現在的NIH是在二戰結束後不久形成的。二戰後,美國逐漸認識到科學造福人類的重要性,支持健康研究成為公眾和國會熱心資助的焦點。1938年,在馬里蘭州Bethesda設立了NIH總部後,NIH的院內研究項目(the NIH intramural research program)開始啟動, 從事研究的是政府的科學家;1946年,隨着戰時政府將與各大學、醫學院校的醫學研究協議轉由NIH接管, 並改為基金形式資助,院外研究項目(the NIH extramural research program)也正式啟動,從而確立了美國各大學、醫學院校的註冊科學家(enlisting scientists)在國家疾病與健康研究方面的重要地位。院外研究項目啟動不久,NIH就意識到應該建立一個審閱和資助高質量申請項目的管理系統。很快,主要由非政府科學家組成的NIH評審系統(the NIH peer review system)模式形成,負責對申請標書的學術問題進行審閱。支持科學研究不單是資助單個研究項目,更重要的是要有完善的研究設施。因此, 自1947年開始,NIH的研究基金中就包含了對研究機構的補償基金,以維持研究設備的運行和基金管理。創建新的實驗竄、培訓未來的研究人員也是政府基金資助的既定目標之一。位於Bethesda總部的院內研究項目最初定位於基礎實驗研究,1953年,成立了研究性醫院一一臨床醫學中心(Clinical Center), 旨在促進實驗室發現進入臨床實踐,也為臨床發現進入實驗室研究提供了一個基地。從此之後, 它既資助實驗室研究,也資助臨床研究成為NIH基金資助的既定方針之一。由於能夠有機會得到資助, 美國越來越多的研究人員(他們中許多都在Bethesda總部受過培訓)開始投入到基礎和臨床研究中去,並向NIH申請資助。

在其後的20年裡,國會對NIH的資助力度明顯加大, 新的資助項目也不斷湧現。由於某些醫學研究領域需要優先得到資助。因此,不斷有新的研究所創建。經過百餘年的奮鬥,NIH已經成為世界最具影響力的醫學研究和管理機構,其任務是探索生命本質和行為學方面的基礎知識,並充分運用這些知識延長人類壽命, 以及預防、診斷和治療各種疾病和殘障,從極罕見的遺傳性疾病到普通感冒均在其研究範圍之內。為此,NIH不僅有下屬實驗室從事醫學研究,還全力支持各大學、醫學院校、醫院等的非政府科學家及其他國內外研究機構的研究工作,並協助進行研究人員培訓,促進醫學信息交流 。對於目前和未來的資助內容和方向,NIH並沒有詳細和確切的規定。但是鑑於醫學研究在戰勝疾病、改善國民健康狀況方面的重要性, 以及有大量需要資助的研究項目和優秀的研究人員。因此,NIH必須要制定資助策略和選擇資助對象。

歷史證明沒有哪件事情優先於或永遠優先於其他事情,包括某種疾病、某個研究人員、研究所或研究方法。從法律上講,NIH的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每一個都需要資助,而每一個都肩負重任,或研究某種疾病或某類疾病, 或解決人類健康與生活方面的某個問題,或研究某器官,或涉及範圍較大的技術研究領域等。由於各研究所單獨從國會獲得年預算撥款。因此,它們可在各自領域自主決定優先資助對象和制定預算方案。從總統提議到國會最後通過預算決案,整個過程要求各研究所都要明確在眾多的科研領域中如何分配基金—— 包括研究人員啟動基金、院內研究項目以及研究培訓等。各研究所還要決定哪些申請項目應該得到資助,哪些項F1應該加大投入。最後,經過綜合分析,確定某個學科或某種疾病應該得到多少資助。但是,對於某種疾病的研究並非僅限於某特定研究所,將如此大的基金完全合理地分配到各疾病的研究中去極為 難,而且,某項研究最終出來的可能是另一領域的研究成果, 誰也無法確定下一個重要發現將會出現在哪個領域。因此,對某種疾病或研究領域很難決定確切的資助金額、撥款比例或啟動項目。但是,認識研究需要一一確定資助優先級啟動最具前景的醫學研究—— 促進醫學發展正是NIH的責任和工作程序。NIH聽取來自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協助判斷和選擇資助對象, 完善運作機制,這個過程既複雜又困難,通常稱之為設置優先級(setting priorities)。設置優先級: 聽取來自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包括科學家、患者、科學評審委員會、普通公眾、總統、行政管理部門、科學顧問理事會、各學術團體、企業家、NIH各研究機構工作人員、國會、科學家理事會、醫生及其他醫務人員、 業研究人員等等 。

基金項目

NIH的根本任務就是合理使用納稅人的錢支持生物醫學研究,因此,NIH需要根據其資助策略制定合理的基金分配及預算方案。其中約82% 的預算用於NIH 的院外研究項目(extramural research program),系通過基金或協議的方式資助美國國內外2000餘個研究機構;10% 的預算用於NIH的院內研究項目(intramural research program),資助NIH內部直屬實驗室的2 000餘項研究項目;另有約8% 左右的預算作為院內院外研究項目的共同基金。NIH的院內研究項H歸院內研究處管轄,負責所有與院內研究、培訓、技術轉讓有關的政策法規、審核、立項、實施管理及實驗室、臨床醫院之間的協調等。

NIH的院外研究項目由院外研究處管理,負責NIH基金政策的制定、實施等。對NIH以外的研究機構主要有三種資助方式:基金(grants)、合作協議(cooperative agreements),和約(contracts)。基金是最主要的資助方式, 支持各種與人類健康相關的研究項目和培訓計劃,一般由申請者個人提出研究日標,經評審通過後獲得基金支持, 資助年限l~5年, 資助機構不參與項目的研究過程;合作協議則事先由資助機構對研究計劃提出相應規定並發布特別申請須知ra specific request for applications,RFA),有時為了激發科學家對某些特殊領域的興趣,還會發布項目聲明(a program announcement,PA);研究與

開發(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D)合同則是資助學術機構、非盈利性或商業性機構就NIH感興趣的特殊領域進行研究和開發,例如,抗乳腺癌和卵巢

癌的化療藥物Taxol(泰素)的研發就是NIH簽署的眾多協議之一 。

NIH的研究基金(the NIH research grant budget)分四種:研究項目基金(research project grants,RPGs)、研究中心基金(research center grants)、小業創新研究一小企業技術轉讓基金(small business innovative research—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 grants.SBIR—SBTTG)及其他研究基金(other research grants)。

研究項目 重點資助科學家的個人申請項目,從分子、細胞生物學研究到新藥研發均在其資助範圍之內。包括RC1、R01、R03、R15、R21(CAN423702及423825除外)、R22、R23、R29、R33、R35、R37、R55、P01、P42、UC1、U19及自1980財政年度至今的MGMSP4l基金; 自1993財政年度至今的UO1基金。不包括NLM 基金、1990財政年度之前的NCRR和1986財政年度的NCNR基金。其中最主要的基金是

R01;有的RPGs稱為項目計劃基金(program project grants), 旨在資助多學科交叉領域的研究, 由多個專家參與,各負責一個問題的研究。

R01:研究計劃基金一一Research ProjectGrants,資金下撥到美國國內外各研究機構, 資助科學家個人的研究項目,是NIH資助的主要方式。

R03:小額基金— — Small Grants,資助前期或短期研究項目。

R09:學術評審基金——Scientific Evaluation,作為申請書初評小組主席的活動經費。

R13:會議基金—— Conference Grants, 旨在資助與研究項目相關的會議交流。

R15:學術研究加強基金— — Academic Research Enhancement Awards,資助小規模創新性研究或研究技術的開發或對前期工作結果的進一步分析。

R18:研究成果驗證與推廣計劃—— Research Demonstration and Dissemination Projects,資助保健措施的研究開發、檢測和健康知識的推廣應用。

R21:探索,發展基金I—— Exploratory/Developmental Grants Phase I,有期限和水平要求, 旨在鼓勵對特定領域進行創新性研究,申請必須符合R21項目的RFAs和PAs要求。

R24:資源相關研究計劃—— Resource—Related Research Projects,資助對已有的研究資源在生物醫學領域進行開發利用。

R33:探索,發展基金II— — Exploratory,Developmental Grants phase II,屬II期資助基金,用於對原有的R2l項目進行更深入的創新性、探索性研究, 申請人必須是R21基金獲得者, 申請要符合R21項目的RFAs和PAs要求。

R34:臨床試驗計劃基金—— Clinical Trial Planning Grant,資助臨床試驗的初期工作, 如成立研究隊伍、研發數據處理工具、設計實驗流程等。

R37:研究拓展長期資助基金—— Method to Extend Research in Time(MERIT)Awards,對成就突出的科學家的長期資助,初期為5年,之後可繼

續資助3—5年。名額有限, 由NIH的顧問及管理人員選定被資助人。

R41和R42: 小企業技術轉讓基金— — Small Business Technology Transfer(STTR)Grants, 旨在資助小企業與研究機構之間的R&D合作計劃, 是

由國會直接制定的資助項目, 同SBIR。也分兩期進行資助,I期基金(R41)系可行性投資:II期基金(R42)系對產品的進一步開發。

R43和R44:小企業創新研究基金— —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Grants, 旨在資助小企業與研究機構之間的R&D合作計劃,是

由國會直接制定的資助項目,分兩期進行資助,I期基金(R43)系實驗性投資,對研究項目是否可轉化為商業產品進行技術和可行性分析;II期基金(R44)系對項目的進一步開發。

研究中心 系通過研究中心進行資助,基金劃撥各研究所,資助多學科醫學研究和研究資源的開發, 旨在將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結合, 促進基礎研究成果在臨床的應用。包括研究項目基金以外的所有P系列基金(P09、P01、P42、各財政年度的NLM 及1986財政年度的NCNR基金除外);全部的M系列基金;U40、U41、U42、U50、U54、R07及Gl 2基金。

小企業 包括R41、R42、R43、R44、U43、U44基金。

其他研究 研究項目基金和研究中心基金以外的,代碼為D 4 2、D 4 3、G、K、P、R、S、T、U 的其他基金。

基金情況

研修項目 (fellowship programs)

F3 1: 少數民族及殘疾人博士前個人研修基金 Individual Predoctoral National Research Service Award(NRSA)Fellowships for Minority Students and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F32:博士後個人研修基金 Postdoctoral Individual National Research Service Awards(NRSA)。

F33:資深研究人員國家研修基金 NationalResearch Service Awards for Senior Fellows(NRSA),

資助對象為有經驗的研究人員, 旨在促進其研究事業的發展,培養良好的學術背景和研究技能。

F35:NIH院內研究項目中的博士後個人基金 Intramural National Research Service Awards (NRSA)Individual Postdoctoral Program。

研究事業 (research career programs)

K01:科學家研究與培訓發展基金—— Research Scientist Development Awards Research and Training, 旨在資助科學家的技能培訓和事業發展。

K02:獨立科學家基金 Independent Scientist Awards,資助剛開始獨立主持研究工作的科學家和臨床醫生,替代了原有的K02和K04基金。

K06:研究事業基金 ResearchCareerAwards。各研究所對優秀研究人員的研究事業進行的資助。

K08:臨床科學家發展基金 Mentored Clini.cal Scientist Development Awards,期限3~5年,替代了原有的K08、K11和K15基金。

K22:研究學者發展基金 Research ScholarDevelopment Award,資助學術研究機構博士後人員向助理教授發展的啟動基金。

K23: 臨床研究事業發展基金 Mentored Patient-Oriented Research Career Development Award,旨在資助從事臨床研究的青年科學家。

K24:中年資研究人員臨床研究基金 Midcareer Investigator Award in Patient.Oriented Research,資助中等年資的科學家繼續從事臨床研究並指導青年醫生。

K25: 定量研究事業發展基金 MentoredQuantitative Research Career Development Award,資助生物醫學領域以外的、有良好學術背景和工程學背景的低年資研究人員,旨在促進交叉領域的研究。

K30:臨床研究路線基金— — Clinical Research Curriculum Award,資助目前尚未開展的新臨床研究項目或拓展現有的研究項目。

發展合同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lated contracts)

NO1:研究與發展合同—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lated Contracts,資助科學研究所需的新產品或技術的研發。

項目計劃 (research program projects and centers)

P0 1:研究項目計劃一一Research Program Projects,資助對象為首席科學家牽頭的跨學科、多領域長期研究項目。

P30:研究中心核心基金一一Center Core Grants,資助研究方向相同的跨學科研究團隊。

P50:特殊研究中心計劃一一Specialized Centers,資助對象為從基礎到臨床的各R&D合同項目。

培訓項目 (training programs)

TU2:NIH院內研究機構國家研究輔助基金Institutional National Research Service Award With Involvement of NIH Intramural Faculty(0D),針對T32項目,資助研究機構為人才短缺的特殊領域的大學生及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技術培訓。

T32:研究機構國家研究輔助基金—— Institutional National Research Service Awards(NRSA),資助學術機構對博士前及博士後人員進行培訓。T35-NRSA短期研究個人培訓基金—— NRSAShort-Term Research Training Awards

合作協議 (cooperative agreements)

U01:研究計劃合作協議— — Research Projects Cooperative Agreements,與基金相似,系NIH對基金獲得者的附加投資,從而NIH也成為研究計劃的參與者。

Ul9:研究項目合作協議— — Research Programs Cooperative Agreements,旨在資助目標相同的多個研究計劃進行跨學科、長期合作。

U24:資源相關性研究計劃合作協議— — Resource—Related Research Projects Cooperative Agreements,系對多方投資研究項目的附加資助,

旨在加強相關研究資源在生物醫學研究中的應用。

U43:SBIR合作協議I期— —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Cooperative Agreements Phase I,系對小企業與研究機構間R&D合作計劃的附加資助。I期基金系實驗性投資, 對研究項目是否可轉化為商業產品進行技術和可行性分析。

U44:SBIR合作協議II期——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Cooperative Agreements Phase II,系對小企業與研究機構間R&D合作計劃的附加資助。II期基金系對項目的進一步開發。

U54:特殊研究中心合作協議—— Specialized Centers Cooperative Agreements,資助從基礎到臨床的跨學科生物醫學研究。

U56:探索基金合作協議—— Exploratory Grants Cooperative Agreements,用於對新項目或已有研究項目的深入研究或跨學科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UC1:NIH挑戰基金及參與者項目基金II期 NIH Challenge Grants and Partnerships Program Phase II,Cooperative Agreements(NIAID), 旨在資助NIH與國內外研究機構間的合作,加速生物醫學或生物技術領域R&D研究成果在傳染性疾病方面的應用。

內部代理 (interagency intra agency agreements)

Y01:NIH代理間協議— — NIH Interagency Agreements,資助HHS以外的政府機構進行研究或特殊產品開發。

Y02:NIH代理內部協議—— NIH Intra—agency Agreements,資助NIH內部其他機構或HHS其他部門進行研究或產品開發。

資助項目 (research related programs)。

申請評審

申請流程 首先, 申請人應按要求將申請書填寫正確。項目標書可向NIH索取,由NIH集體郵寄到各研究所辦公室,也可直接由NIH網站下載。PHS的項目標書稱PHS398和PHS416.1等, 內有申請指南及受理日期, 某些特別受理日期還會登在項目聲明(program announcement,PA)、申請須知(request for application,RFA)或NIH基金與合同指南(the NIH guide for grants and contracts)中的項目指南上, 也可在Grantslnfo(301)435.0714查詢。NIH的大多數基金項目每年受理三次:2月1日、6月1日及1 0月1日。所申請的項目可以很小, 也可高達數百萬美元:既可以是比較實用的診斷方法或新治療手段,也可以是對生物基本生命過程的研究, 甚至多年內看不到實用價值的基礎性研究。

評審流程 NIH有一套嚴格而成熟的評審體系(the peer review system),分兩個層次(二級評審制度), 申請書的學術評審與基金資助是分別獨立進行的。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先送交NIH的科學評審中心(the Center for Scientific Review,CSR), 由CSR的工作人員根據申請書的研究內容等選擇最適宜的初評專家小組和最對口的資助研究所或研究中心, 並進行編號, 然後送往相應領域的科學評審小組(Scientific Review Groups,SRGs,或study sections),就其科學性和技術問題進行審核。SRGs是申請書評審的主要負責部門,是該評審系統的核心,主要由各研究領域或醫學專業著名的非政府科學家組成,成員一般16~20人, 由相應的科學評審管理官員(scientific review administrator,SRA)負責管理。

目前,CSR大約有125個SRGs, 負責大多數個人申請項目(如R01)的評審。各評審專家在會審之前要對每份申請書單獨審閱,其中2~3位專家還要求準備書面意見。對申請1=;的評審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標準:項目的重要意義、項目的創新性、研究方法與研究目標的符合性、申請人的資格及工作背景、工作條件和學術環境。對於非常有競爭力的近半數申請書會做進一步的充分討論,並就其學術性給予定量評分。評審的第二步是送交NIH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的國家顧問委員會(the National Advisory Boards or Councils)。委員會由科學家和關注健康問題的各界代表組成,成員一般12~18人,對通過一審的申請書就其整體水平、研究目的、資助單位的基金預算及SRGs的一審意見進行全面審核。R&D合同基金申請書的內容必須符合RFP(the request for proposa1)中政府所作的規定, 因此,其評審過程與普通申請書不同,要經過多方審閱。一般先由各研究所的項目管理人員,根據院外顧問專家的意見生成初步研究計劃,經NIH的項目管理人員完善後才形成正式RFP,就申請人應該完成的工作做出明確規定。為了讓科學界儘可能廣泛地了解情況,通常會刊登在《每日商報》(the Commerce Business Daily)或通過其他渠道公示。申請書上報後, 由非政府科學家組成的技術評審小組, 根據RFP的要求對其進行審核。根據評審專家的意見及NIH管理人員的意見決定申請者是否具有競爭力,是否需要進行面審。面審後, 申請者要重新提交最後的、最佳修改方案,只有最符合政府要求的方案才可得到資助。極少數情況下,各研究所也會對符合NIH特殊項目要求的非招標申請書進行資助。對NIH院內研究項目、計劃和申請人的評審則由相應的科學顧問理事會(Boards of Scientific Counselors)負責。理事會由各研究領域成就卓著的非政府科學家組成,對在研項目、申請項目及NIH科學家的工作和成績進行評價。理事會肩負雙重責任,不僅要對研究項目和研究人員進行專業學術評估,對各研究所的院內工作也要給予綜合評價。從遞交申請書到最終確定資助對象要經過上述兩級評審過程,一般至少需要9個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最快也要6個月。從法律上講, 任何項目必須通過二審才可資助。二審後, 申請人可能會得到資助通知, 也可能允許修改後再次申請。日前NIH的資助率為1/3。除了對申請書進行評審之外,會審專家組的另一任務是在評審結束後將各領域的相對資助率進行綜合, 平衡各研究領域的資助力度, 因而,每個會審專家組的組成和變化都會對NIH各資助領域產生重要影響,正因為如此,NIH對會審專家組的任何變動都持極為謹慎的態度。每年NIH大約要評審43 400份研究和培訓項目。據最新數據顯示,NIH 正在資助的項目多達46 700項,涉及美國國內外各主要大學、醫學院校和其他研究及培訓機構。

NIH的評審系統: 申請人提交申請書,每年大約有35000份——評審專家就申請書的學術問題進行審閱——評審專家及公眾代表對申請書進一步審核,確定資助對象——最終僅32% 的申請人能夠最終獲得資助。

院內研究項目占NIH 總預算的少部分,限NIH 內部使用。主持NIH 院內研究的主力軍都是世界一流的科學家, 他們跨院所、跨學科相互合作,在NIH的實驗室里自由探索科學問題, 內容涉及生物學基礎、行為學研究、疾病治療等各個方面。NIH的院外研究項目遍布美國各州及國外最重要的大學和醫學院校,研究領域涉及生物醫學的各個方面。

目前,從事NIH院外和院內研究項目的雇員共有18 000名, 院內職員主要包括院內科學家、醫生、牙科醫生、獸醫、護士、實驗室工作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其他輔助人員及不斷更新的進修研究人員,其中4 000多人是專業科研人員。科學的進步主要依靠科學家的努力,因此,NIH對研究人員的培訓投以巨資,現在仍有大約50000名傑出的研究人員正在接受博士研究生(research doctorate degrees)的培訓。

基金預算

毫無疑問,美國能有今天的成就, 除了應歸功於科學家們自由探索的精神和醫學院校良好的教育外,全力支持的國會和熱心的公眾也作出了巨大貢獻。二戰後,美國國會對NIH的投資一直保持快速增長的勢頭,1992至2002財政年度,短短10年,NIH的投資額就增加了1.3倍。醫學研究是一個整體,NIH的每一個研究機構都有各自側重的研究領域,都在為人類的醫學和健康事業添磚加瓦。因此,NIH對所有的研究領域開放,27個下屬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的資助均逐年增加, 並且根據需要還在不斷創建新的研究機構。絕大多數的NIH預算基金支持的是院外研究項目,其中包括科學家和技術人員的薪水、計算機等實驗設備的購置及維修費、化學試劑和試管等消耗品的購買費、受試患者的各項費用、論文發表版面費、學術會務費等,稱為直接費用(direct cost);維持研究機構及研究活動運行的其他費用, 如建築維修、用電、圖書館服務、管理費等,稱為間接費用(indirect cost)。每財政年度平均只有約10% 的基金用於院內研究項目。2002財政年度NIH共投資232億美元,其中研究基金+研究培訓基金4-R&D合同基金占82%,院內研究項目占10%,其他占8%;2003財政年度NIH共投資272.59億美元,其中研究基金+研究培訓基金4- R&D合同基金占79%,院內研究項目占10%,其他占11%。科學追求的目標就是從未知世界走向已知王國,隨着知識的積累,再從新的未知世界進入新的已知王國,循而往復。因此,科學研究需要時間,需要一代又一代科學家不懈的奮鬥。NIH一直非常注重對青年科學家的繼續教育, 設置了多種培訓項目基金和工作崗位,希望將他們培養成為高素質的研究人員,讓他們的聰明才智在未來的醫學研究中充分施展。

成就未來

成就 在NIH工作過或接受過NIH資助的有許多是世界最著名的科學家和醫生,他們中有106位曾榮獲過諾貝爾獎,涉及的研究領域也異常廣泛,從破譯生命遺傳密碼到尋找肝炎病因都是NIH的研究對象。其中有5位獲獎人的獲獎工作是在NIH的實驗室完成的,他們是:Drs.Christian B.Anfinsen、Julius Axelrod、D.Carleton Gajdusek、Marshall W.Nirenberg和Martin Rodbell。NIH近幾十年取得的研究成果極大地改善了人類的生命健康狀況。

7.1.1 美國公眾的頭號健康殺手一一心臟病, 自1977年到1999年死亡率下降了36%。

7.1.2 同期腦卒中的死亡率減少了50%。

7.1.3 隨着檢測手段和治療方法的不斷改進, 惡性腫瘤的相對5年存活率提高到了60%。

7.1.4 由於大劑量激素的應用,脊髓損傷後肢體癱瘓的發生率大大降低:嚴重創傷患者在傷後8小時內如給予激素治療,可促進損傷平面以下知覺和運動功能的恢復。

7.1.5 長期應用抗凝藥物治療使心房纖顫的常見併發症一一栓塞的發生率下降了80%。

7.1.6 新的藥物治療方法使80% 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消除了可怕的妄想和幻覺症狀。

7.1.7 隨着防止肺萎陷藥物的研製成功, 因肺成熟不全而死於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的患兒大大減少;今天出生的嬰兒的平均壽命比世紀之初延長了3 0年。

7.1.8 經過有效的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1 900萬深受抑鬱症之苦的患者重新看到了光明前景。

7.1.9 新型牙齒充填材料對於保護兒童磨牙和前磨牙的咀嚼表面有效率可達100%。

7.1.10 1990年,NIH的研究人員首次在人類身上嘗試基因治療。現在,科學家們在人類基因組定位、識別特定基因及其功能的能力已經越來越強,最終目標是研發惡性腫瘤及其他眾多疾病的篩查指標和基因治療方法。

戰略目標 7.2.1 尋找更有效的手段預防和治療腫瘤、心臟病、卒中、失明、關節炎、糖尿病、腎臟病、早老性痴呆、傳染病、精神疾病、藥物成癮、嗜酒、艾滋病及其他尚未攻克的疾病。

7.2.2 繼續改善嬰兒、兒童、婦女及少數民族的健康狀況。

7.2.3 深入研究人類老化的進程及影響人類健康的生活、行為方式為實現上述目標,NIH將在人類疾病的病因、診斷、預防和治療;人類生長與發育; 環境污染的生物學效應;精神障礙及藥物成癮;醫學信息的收集、利用及交流等方面繼續大力支持。

2003年4月2日,EliasA.Zerhouni博士在2004財政年度總預算案的答辯中再次回顧了NIH的研究成果以及人類面臨的嚴重健康威脅, 請求國會繼續全力支持NIH的事業。2004財政年度,NIH的預算金額將高達279億美元。「取得最好的成果,造福健康事業」永遠是NIH投資的原動力。

兒科研究

這種情形對於擁有300億美元預算的NIH來說的確不同尋常。預算的逐年下滑意味着基金申請的成功率也在下降。但對於國會兩個旨在幫助兒童的獨立研究計劃,NIH只是在聽從命令。2014年春天,立法者通過《嘉布里勒·米勒兒童第一法案》,並授權NIH在接下來的十年裡花費1.26億美元用於兒科研究。

2014年12月,NIH獲得首期1260萬美元撥款。總共算下來,授權加上撥款代表了一種極度謹慎的方式以確保NIH能遵從立法者的意願,使其更多地理解和發現從兒科癌症、幼年型關節炎到青少年自殺和過度肥胖等一切問題的治療方法。

與此同時,NIH突然中斷了頗具爭議性的全國性兒童研究。該項目本應該監控影響10萬名兒童從出生前到21歲之間的各種環境和社會心理因素。為此,國會命令NIH為立法者在最終的2015年開支法案中為該大型研究下撥的1.65億美元尋找其他用途。一部分資金將用於停止現有研究及相關活動,剩下的約1.4億美元將被用於新的研究項目。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