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住房及城市發展部
沿革
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成立於1965年9月9日。1966年1月13日改為現名。
職責
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承擔下列職責:
機構設置
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設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長(Secretary)、副部長(Under Secretary)、助理部長(Assistant Secretary,司局級)三級官員。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設置行政管理助理部長、社區計劃和發展助理部長、國會和政府部門間關係助理部長、合理住房和機會均等助理部長、住房助理部長兼聯邦住房局局長、政策發展研究助理部長、公共事務助理部長、公眾和印第安人住房助理部長八個司局級助理部長職位。
- 聯邦局
- 辦公室、中心、圖書館和大學
- 住房和城市發展大學
- 安全辦公室
- 應急管理辦公室
- 住房和城市發展部警察
- 國立住房和城市發展大學
- 管理和行政
- 管理辦公室
- 行政辦公室
- 行政法規辦公室
- 道德辦公室
- 合規辦公室
- 原住民事務辦公室
- 司法事務辦公室
- 衛生辦公室
- 政策發展和研究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源官辦公室
- 首席財務官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本官辦公室
- 首席技術官辦公室
- 總法律顧問辦公室
- 首席採購官
- 首席信息安全官辦公室
- 首席運營官辦公室
- 通訊辦公室
- 總監察長辦公室
- 統計辦公室
- 情報辦公室
- 國際事務辦公室
- 信仰和鄰里夥伴關係中心
- 部門執法中心
- Office of Community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 國會和政府間關係辦公室
- 平等就業機會辦公室
- Office of Fair Housing and Equal Opportunity
- 外地政策和管理辦公室
- 健康住宅和鉛危害控制辦公室
- 聽證會和上訴辦公室
- 勞資關係辦公室
- HUD USER
- 公共事務辦公室
- 公共和印第安人住房辦公室(PIH)
- 小型和弱勢企業利用辦公室
- 可持續住房和社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