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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乌鸦的涅槃(王延忠)

老乌鸦的涅槃
图片来自创意悠悠花园

《老乌鸦的涅槃》中国当代作家王延忠写的散文。

目录

作品欣赏

老乌鸦的涅槃

人的命运就像河里的浪花,随着激流不知道被冲到哪里。

贾老国家解放前是个大地主,二百多垧地,一个烧锅,还有一个大车店。据说,贾家店这个村名就是贾老国的爷爷留下来的。

土地改革的急风暴雨,把贾老国家的财产冲个净光,全家十几口人,挤住在我家后院一个漏风漏雨的破磨坊里。贾老国的父亲一股急火死了,母亲也前后脚地跟了去。贾老国的两个哥哥,带着老婆孩子远走他乡,只有他一个没成家的光棍汉糗在这间破旧的磨坊里。

好的姑娘不肯嫁他,带孩子的寡妇他又嫌累赘,一晃,贾老国混到了三十多岁。

一个人太寂寞,贾老国就摆弄乐器自娱自乐。他跟唐瞎子学会了拉二胡,跟刘喜子学会了吹喇叭。下雨天生产队不出工,左邻右舍就聚在他的破磨坊里,扭大秧歌唱二人转,别有一番热闹。

虽然是这样,贾老国还是直不起腰抬不起头,站在人前总觉得矮半截。心里自卑,自己就给自己壮胆,贾老国找机会就吹嘘过去家庭的荣耀。他总是说那时候他家多少匹马多少辆车,雇多少长工多少短工,几个炮手看家护院,几个厨师炒菜做饭等等。人们瞪大了眼睛听,他就张大了嘴巴说,仿佛这一刻他又成了当年那神气的大地主。

不知道是谁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公安特派员严肃地找贾老国谈话,说你一个臭地主成天在家瞎白话啥?贾老国被公安特派员的一句话说火了,顺嘴顶了他一句,我现在一垄地没有,还叫哪门子地主?公安特派员问他,那你说谁是地主?贾老国说人民公社是地主,这些土地都归人民公社所有。

不用说,贾老国的这句话惹来了灭顶之灾,由一个地主子弟变成了带帽的地主分子。这顶“黑五类”的帽子和孙悟空的紧箍一样,春夏秋冬戴在头上。因为贾老国说话公鸭嗓,走路缩着脖,政治又是黑色,村里人都叫他老乌鸦。

转眼到了文化大革命。老乌鸦却“红”了起来。

象征性地批斗了几次,贫下中农就让他将功折罪,在红海洋里脱胎换骨。饭前饭后唱“忠”字歌,来找老乌鸦拉二胡伴奏,说是改造他的思想;宣传队跳“忠”字舞,让老乌鸦去吹喇叭,说是触及他的灵魂。一时间,人们把他的“黑五类”身份忘了,老乌鸦变成了“忠字化”的吹鼓手。

这时,一位爱跳“忠”字舞的年轻小寡妇,偷偷地找到老乌鸦,要和他搬到一起过日子。老乌鸦说他已经断了那股脉,不想男女之间的事情了。他把小寡妇推出了门外。

不过,老乌鸦还是很谨慎,人群大的地方,他从来不去。就是去了小人群,他一句话也不说,大概是吹喇叭把嘴巴吹累了。晚间收工,他吃完饭就睡觉,连灯也不点。

来了一阵春风,把老乌鸦的地主帽子给吹走了,他变成了没有成分的人。大家都没有了成分,那就是平等。

平等后的老乌鸦,很快就谋到一个好职位,为村办公室看屋,到村民组送信,捎带给乡上来包村的干部做饭。跟乡长在一张桌吃饭,在一铺炕睡觉,老乌鸦感到十二分的满足和自豪。

老乌鸦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被压抑的潜能一下子释放出来。有时村长不在家,他就有条有理地替村长处理那些琐事,村民们之间闹一些民事纠纷,让老乌鸦一调停,都云开雾散。

人们叫他二村长,老乌鸦乐得闭不上嘴。

老乌鸦忙,他的二胡和喇叭都收了起来。

天空总是有不测的风云。冬天的一个夜晚,老乌鸦到很远的一个村民组送信,路滑摔倒,造成小腿骨折,住进了医院。 村里派人护理他,住了四十天院,他又回到家里。村长不用他看屋送信了,给他办了一个五保户名额,养了起来。 老乌鸦又操起了二胡,吹起了喇叭,他的家又变成了乡村俱乐部。

这样乐着乐着,老乌鸦的头发全白了,走路也跌跌撞撞。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说是他要死了。梦中醒来,老乌鸦就张罗一件事,他要把这些年帮助过他的人都找到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一顿酒。

乡邻们都请来了,他说了那么多感激的话,喝了那么多动情的酒。

夜里醒来,老乌鸦有些口渴,要喝几杯浓茶解酒。暖水瓶里没水,他爬起来踉踉跄跄地去烧。水还没有烧开,老乌鸦迷迷糊糊地在柴禾堆旁睡着了。灶火引燃了柴火堆,老乌鸦被自己点着的火烧死了。

人们把老乌鸦从废墟里扒拉出来,见老乌鸦已经烧成了黑炭,身上干干净净,连一个布丝也没有。

村民们都偷偷地抹眼泪。

村长喃喃地说,这个老乌鸦,火中涅槃了!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还是凤凰;老乌鸦涅槃,淬火成金,下辈子也能变成凤凰吗?[1]

作者简介

王延忠,男,出生于绥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