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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的无罪

来自 孔夫子旧书网 的图片

耶稣的无罪耶稣基督完全没有罪污,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2:22)。

基督七大圣事俗称教七礼或七圣礼,是7种被赋予特殊神圣意涵的仪式[1],是基督教会一切宗教活动的基础。天主教、东正教等传统基督教派认为圣事仅此7项,《天主教法典》将其定名为:洗礼圣事、坚振圣事、圣体圣事、忏悔圣事、病人傅油圣事、圣秩圣事、婚姻圣事[2],每项圣事还有若干别名。大部分新教宗派则只承认其中的洗礼以及圣体。

目录

简介

新约圣经坚称耶稣全然无罪(约8:46;林后5:21;来4:15;7:26;彼前2:22;约一3:5)。其意义不只是说,他从来不违背他的父;也是说,他爱慕神的律法,全心以遵行律法为乐。堕落的人在顺服神的事上,总是有些勉强;而且有时候我们的不服,会演变为对神加诸

我们身上之要求的憎恨(罗8:7)。然而耶稣的道德本性没有堕落,正像亚当未犯罪以先的情形;而且在耶稣里面,没有像在我们里面有那种离开神的倾向,结果给撒旦有可趁之机。耶稣总是尽心、尽意、尽力爱他的父,并他的旨意。

希伯来书四章15节说:耶稣“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其意思乃是说,我们所面对每一种型态的试探,包括:放纵身体和心思里天然的欲望、规避道德的和属灵的事、钻道德漏洞以走易路、对人少爱少同情少仁慈一点、自卫自怜等等,这类的试探,都曾临到他身上过,但他却没有让任何罪得逞。压倒性的难处从来没有胜过他,他经过客西马尼园、十字架,与试探争战,抵挡罪到流血的地步。基督徒当从主学习,并效法他(来12:3-13;路14:25-33)

耶稣的无罪对我们的救恩来说,是必须的。假如他不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他的血就不会是“宝血”了(彼前1:19)。他若非无瑕疵、无玷污,他自己都需要一位救主,而他的死也不能救赎我们。他的“主动顺服”(指他一生行事为人与神赐给人的律法一致,也与神启示给弥赛亚的旨意一致),使他有资格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成为我们的救主。耶稣“被动的顺服”(指他以无罪者成为我们的替代者,以忍受破坏神律法该受的刑罚)加冠在他的“主动的顺服”之上,为那些信靠他的人赢取神的宽恕与接纳(罗5:18-19;林后5:18-21;腓2:8;来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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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