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裕
耿裕(1430—1496),字好問,耿九疇子。景泰五年(1454),中進士。授為庶吉士,轉戶科給事中改工科。父子並以德行名著於世。弘治九年(1496),裕病逝,享年六十七歲。後贈太保,諡文恪。着有《耿裕集》。耿九疇父子尚書墓,在平定東關重興坡。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耿裕
別名:字好問
出生日期:1430年
逝世日期:1496年
職業:吏部尚書
國籍:中國
朝代:明朝
民族:漢
人物簡介
天順初年,改檢討。其父九疇因張鵬彈劾石亨一案受到牽連,耿裕也被貶為泗州判官。遭父喪起復後,補定州知州。成化初年,召復檢討,任國子司業、祭酒。當時,明王朝一些年幼侯伯都在國子監讀書,耿裕將古代諸侯、國戚的嘉言美行可資效法者編纂成書,給他們講授。皇帝非常贊同。後歷升吏部左、右侍郎,並代尹為尚書。靠勾結宦官與萬貴妃而升為大學士的萬安,素與耿裕不合,便夥同李孜省在皇帝面前傾陷耿裕,結果被調到南京禮部。後轉南京兵部參贊機務。
人物履歷
弘治初年,拜為禮部尚書。當時的上層官僚,無論公私,竟尚奢侈。耿裕多能因勢利導,力糾時弊。曾借國家發生災異的機會,多次上疏,提倡節儉。給事中鄭宗仁提出節制光祿(管皇室祭祀及膳食的機構)供應,裕等請求皇帝予以採納。光祿御史田淵以光祿供費不足而拖欠行戶物款,要求用國庫銀兩償還。裕等請求皇帝予以採納。光祿御史田淵以光祿供費不足而拖欠行戶物款,要求用國庫銀兩償還。裕等認為這樣會侵蝕國庫,助長舞弊,請明令禁止,得到皇帝批准。南京守備宦官請求增加奉先殿日祭供品,裕等認為沒有必要,未加許可。孝宗即位初,曾令番邦僧人遷本土,但大都利用各種關係在京師潛藏下來。裕等力主驅斥,只留一百八十二人。撤馬兒罕及吐魯番要進行貢獅子,甘肅鎮守太監傅德先畫了圖形呈進,巡按御史陳瑤奏請退還不收。裕上疏皇帝聽從陳瑤的建議,並對傅德治罪,皇帝沒有同意。後來番使來到京師,皇帝經常召見,裕再三奏請說:「番邦無道,表面借朝貢表示恭順,實際潛稱可汗,且屢屢犯邊,陛下如此優待其使者,以為天朝心存畏懼,更加助長其桀驁不馴的氣焰。且獅子也是野獸,沒什麼珍異之處。」皇帝即令其使回國。不久,裕任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銜。任職數年,考核官吏,選官授職,不以個人愛憎取人,杜絕私人請託。平時生活,自奉節儉,雖然兩世俱為顯宦,而家境並不富有。
相關史料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
耿裕,字好問,刑部尚書九疇子也。景泰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改工科。天順初,以九疇為右都御史,改裕檢討。九疇坐劾石亨貶,裕亦謫泗州判官。終父喪,補定州。
成化初,召復檢討,歷國子司業、祭酒。侯伯年幼者皆肄業監中,裕采古諸侯、貴戚言行可法者為書授之,帝聞 而稱善。歷吏部左右侍郎。坐尚書尹旻累,停俸者再。已,代旻為尚書。大學士萬安與裕不協,而李孜省私其同鄉李裕,欲使代裕,相與謀中之。坐以事,調侍郎黎淳南京,而奪裕俸。言官復交劾,宥之。裕入謝,既出,帝怒曰:「吾再寬裕罪,當再謝。今一謝,以奪俸故,意鞅鞅耶?」孜省等因而傾之,遂調南京禮部,而以李裕代。逾年,孝宗嗣位,轉南京兵部參贊機務。
弘治改元,召拜禮部尚書。時公私侈靡,耗費日廣。裕隨事救正,因災異條上時事及申理言官,先後陳言甚眾,大要歸於節儉。給事中鄭宗仁疏節光祿供應,裕等請納其奏。巡視光祿御史田{大淵}以供費不足累行戶,請借太倉銀償之。裕等言,疑有侵盜弊,請敕所司禁防,帝皆從之。南京守備中官請增奉先殿日供品物,裕等不可。帝方踐阼,斥番僧還本土,止留乳奴班丹等十五人。其後多潛匿京師,轉相招引,齋醮復興。言官以為言,裕等因力請驅斥。帝乃留百八十二人,余悉逐之。禮部公廨火,裕及侍郎倪岳、周經等請罪,被劾下獄。已,釋之,停其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