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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某公


聊齋志異·某公出自《聊齋志異》,簡稱《聊齋》,俗名《鬼狐傳》,是中國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短篇小說集。全書共有短篇小說491篇。題材廣泛內容豐富,藝術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典型,人物形象鮮明生動,故事情節曲折離奇,結構布局嚴謹巧妙,文筆簡練,描寫細膩,堪稱中國古典文言短篇小說之巔峰。聊齋,是蒲松齡的書屋名;誌異,有記錄奇異事件的意思。 [1]

目錄

原文

陝右某公(1),辛丑進士(2),能記前身。嘗言前生為士人(3),中年而死。死後見冥王判事,鼎鐺油鑊(4),一如世傳。殿東隅,設數架,上搭豬羊犬馬諸皮。簿吏呼名,或罰作馬,或罰作豬;皆裸之,於架上取皮被之(5)。俄至公,聞冥王曰:「是宜作羊。」鬼取一白羊皮來,捺覆公體(6)。吏白:「是曾拯一人死(7)。」王檢籍覆視(8),示曰:「免之。惡雖多,此善可贖。」鬼又褫其毛革(9)。革已粘體,不可復動。兩鬼捉臂按胸,力脫之,痛苦不可名狀;皮片片斷裂,不得盡淨。既脫,近肩處猶粘羊皮大如掌。公既生,背上有羊毛叢生,剪去復出

翻譯

陝西某公,是辛丑年間的進士,能記住前輩子的事。常對人說,他前生是個讀書人,中年就死了。死後見閻王審判案子,大殿前有沸開的油鍋,和世上傳說的一樣。大殿東邊,扎着好幾個架子,架子上搭着豬、羊、狗、馬等牲畜的毛皮。掌管生死簿的官吏念着人名,念到某人罰作馬,或者是罰作豬,小鬼就給他脫光了身子,從架上拿下這種皮來給他披上。

當簿吏念到某公時,閻王爺說:「應罰他為羊。」於是小鬼拿一個白羊皮來給他披在身上。簿吏這時說:「這人曾救過一個人的命。」閻王聽了,再複查一下記錄,說:「免了吧!他作惡雖多,但救人一事可以贖罪。」小鬼又給他脫去羊皮,可羊皮這時已經粘在身上了,脫不下來。於是兩個鬼拉着他的兩臂,按住他的胸膛,硬是向下脫,使他疼痛難忍。那羊皮一塊一塊地扯下來,到底也沒有脫乾淨,肩膀處仍留下一小片羊皮,有巴掌大小。某公出生後,肩膀處仍長出一叢羊毛,剪了,也還長。

注釋

(1)陝右:陝西。指陝原(今河南陝縣西南)以西地區。 (2)辛丑:當指清世祖(福臨)順治十八年,即公元一六六一年。 (3)士人:舊稱讀書人。 (4)鼎鐺(chēng當)油鑊(huò獲):鼎、鐺、鑊,都是古代的烹飪器。有足曰鼎,無足曰鑊,底平而淺曰鐺。鼎鐺油鑊,謂用鼎鑊把油燒沸以烹人,是古代的一種酷刑。 (5)被:同「披」。 (6)捺(nà納):向下按。 (7)是:此,此人。 (8)檢籍:查核簿冊。檢,檢校,查核。籍,迷信傳說中冥間記錄人一生善惡的簿冊,即生死簿。 (9)褫(chǐ齒):剝去衣服。此指剝除。[2]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小說家,字留仙,一字劍臣,號柳泉居士,淄川(今山東淄博)人。出身於一個逐漸敗落的地主家庭,書香世家,但功名不顯。父蒲棄學經商,然廣讀經史,學識淵博。 蒲松齡19歲時,以縣、府、道三個第一考取秀才,頗有文名,但以後屢試不中。20歲時,與同鄉學友王鹿瞻、李希梅、張篤慶等人結「郢中詩社」。後家貧,應邀到李希梅家讀書。31~32歲時,應同邑進士新任寶應知縣、好友孫蕙邀請,到江蘇揚州府寶應縣做幕賓。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離鄉南遊,對其創作具有重要意義。南方的自然山水風俗民情官場的腐敗、人民的痛苦,他都深有體驗。還結交了一些南方下層歌女。北歸後,以到縉紳家設館為生,主人家藏書豐富,使他得以廣泛涉獵。71歲撤帳歸家,過了一段飲酒作詩、閒暇自娛的生活。一生熱衷科舉,卻不得志,72歲時才補了一個歲貢生,因此對科舉制度的不合理深有體驗。

加之自幼喜歡民間文學,廣泛搜集精怪鬼魅奇聞異事,吸取創作營養,熔鑄進自己的生活體驗,創作出傑出的文言短篇小說集《聊齋志異》。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現實生活,寄託了作者的理想。除《聊齋志異》外,還有文集4卷,詩集6卷;雜著《省身語錄》、《懷刑錄》等多種;戲曲3種,通俗俚曲14種。今人搜集編定為《蒲松齡集》。[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