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再擔保
再擔保與聯合擔保有何區別
再擔保,是指為擔保人設立的擔保。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合同約定比例向債權人繼續剩餘的清償,以保障債權的實現。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聯合擔保又稱聯保、分保、共同擔保,即兩個以上的擔保機構對同一債權提供擔保。本質上說,兩者發起時的條件、約定的方式、在擔保上承擔的義務都不相同。[1]
聯合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除了申請人或直屬關係可用規定金額擔保外,其他也能如房產,朋友但要五倍規定的金額或價值。 最簡單如果現金不夠,找朋友借錢存入銀行,要求銀行寫一張存款證明跟生活保證書一同寄去便可。 聯合擔保又稱聯保、分保、共同擔保,即兩個以上的擔保機構對同一債權提供擔保。 聯合擔保實質是擔保法中的共同保證。
共同保證是一種特殊保證,它既具有一人保證的屬性,如從屬性、人身性等,同時又有其特別之處:共同保證的保證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是多數人共同就同一債務提供保證;共同保證包含內部關係和外部關係。內部關係指數個保證人之間各自承擔責任的劃分,外部關係指全體保證人作為一個整體與債權人、債務人的關係。在內部關係中,可能出現各個保證人之間的連帶責任即連帶責任保證,在外部關係中,也可能出現保證人與債務人之間為連帶責任關係即連帶保證責任,若內外均為連帶責任關係,則形成雙重連帶關係,當然,這兩種連帶關係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其產生的原因各不相同,當事人也不相同。
除了申請人或直屬關係可用規定金額擔保外,其他也能如房產,朋友但要五倍規定的金額或價值。 最簡單如果現金不夠,找朋友借錢存入銀行,要求銀行寫一張存款證明跟生話保證書一同寄去便可。 聯合擔保又稱聯保、分保、共同擔保,即兩個以上的擔保機構對同一債權提供擔保。 聯合擔保實質是擔保法中的共同保證。
共同保證是一種特殊保證,它既具有一人保證的屬性,如從屬性、人身性等,同時又有其特別之處:共同保證的保證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是多數人共同就同一債務提供保證;共同保證包含內部關係和外部關係。內部關係指數個保證人之間各自承擔責任的劃分,外部關係指全體保證人作為一個整體與債權人、債務人的關係。在內部關係中,可能出現各個保證人之間的連帶責任即連帶責任保證,在外部關係中,也可能出現保證人與債務人之間為連帶責任關係即連帶保證責任,若內外均為連帶責任關係,則形成雙重連帶關係,當然,這兩種連帶關係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其產生的原因各不相同,當事人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