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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新加坡调解公约》(全称《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并经联合国大会会议于2018年12月审议通过的国际公约。公约旨在解决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1]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2019年8月7日,46个国家在新加坡出席会议,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其中包括中国美国印度韩国以及多个东盟国家。另有24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和相关会议[2]

目录

历史沿革

《新加坡调解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

2018年12月,《新加坡调解公约》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7日,《新加坡调解公约》在新加坡开放签署,6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加了签署仪式,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公约。[3]

内容解读

《新加坡调解公约》须至少获得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并且仅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

受新加坡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连同国际仲裁协议《纽约公约》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在内,三项公约将形成完整的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4]

签署国家

截至2019年8月7日,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公约。[5]

签署国家 签署日期 其他
中国 2019年8月7日
美国 2019年8月7日
韩国 2019年8月7日  
印度 2019年8月7日  
新加坡 2019年8月7日  
哈萨克斯坦 2019年8月7日
伊朗 2019年8月7日  
马来西亚 2019年8月7日  
以色列 2019年8月7日  

社会评价

《新加坡调解公约》在诉讼、仲裁之外,进一步健全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调解制度。签署方签署公约,展示了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重要作用的共识。(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评)

《新加坡调解公约》强化了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国际法治规则,凸显了多边主义价值。(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评)

《新加坡调解公约》是对多边主义的支持,签署仪式的成功举办是多边主义的胜利。(联合国负责法律事务的助理秘书长史蒂芬·马蒂亚斯评)[6]

46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支持跨境商业调解 促多边主义合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