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新加坡调解公约》(全称《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并经联合国大会会议于2018年12月审议通过的国际公约。公约旨在解决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1]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 |
---|---|
2019年8月7日,46个国家在新加坡出席会议,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其中包括中国、美国、印度、韩国以及多个东盟国家。另有24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和相关会议[2]。
目录
历史沿革
《新加坡调解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
2018年12月,《新加坡调解公约》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7日,《新加坡调解公约》在新加坡开放签署,6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加了签署仪式,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公约。[3]
内容解读
《新加坡调解公约》须至少获得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并且仅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
受新加坡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连同国际仲裁协议《纽约公约》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在内,三项公约将形成完整的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4]
签署国家
截至2019年8月7日,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公约。[5]
签署国家 | 签署日期 | 其他 |
中国 | 2019年8月7日 | |
美国 | 2019年8月7日 | |
韩国 | 2019年8月7日 | |
印度 | 2019年8月7日 | |
新加坡 | 2019年8月7日 | |
哈萨克斯坦 | 2019年8月7日 | |
伊朗 | 2019年8月7日 | |
马来西亚 | 2019年8月7日 | |
以色列 | 2019年8月7日 |
社会评价
《新加坡调解公约》在诉讼、仲裁之外,进一步健全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调解制度。签署方签署公约,展示了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重要作用的共识。(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评)
《新加坡调解公约》强化了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国际法治规则,凸显了多边主义价值。(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评)
《新加坡调解公约》是对多边主义的支持,签署仪式的成功举办是多边主义的胜利。(联合国负责法律事务的助理秘书长史蒂芬·马蒂亚斯评)[6]
46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支持跨境商业调解 促多边主义合作
参考文献
- ↑ 中国签署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2019-08-10].
- ↑ 46国代表齐聚新加坡 签署了一份解决国际争议的公约. [2019-08-10].
- ↑ 中国政府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2019-08-10].
- ↑ 中、美、印、韩等46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2019-08-10].
- ↑ 中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2019-08-10].
- ↑ 中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成为首批签约方. [201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