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U.N.CommissiononCrimePreventionandCriminalJustice--CCPCJ)是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1]1992年2月6日通过的1992年1号决议于1992年4月21日在维也纳联合国会议中心正式成立,为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职司委员会之一。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闭会期间,日常业务由设在维也纳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负责处理。
目录
职能
该委员会的职能和主要活动是: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向联合国提供政策指导;促进、监测和审查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执行;促进并协调区域和区域间的研究活动;动员成员国支持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筹备预防犯罪大会并审议大会提交的工作方案。
成员
该委员会成员国由经社理事会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每年举行一次年会。有成员40名。
1997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该委员会成为办公室的一个组成部分。
成员国动态
中国参与情况
中国于1980年恢复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工作,现为该委员会成员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缔约国之一。中国出席了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历届会议。
截至2004年3月,中国已与42个国家签订了66项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2],并加入了20余项涉及国际司法合作的多边国际公约。此外,中国还签署、批准了11项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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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主要职责是什么?,个人图书馆,2016-12-13
- ↑ 中国已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等共169项 ,搜狐,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