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
人物
1981年本科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2000年并入湖南大学);
1981年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
1989.10——1994.02,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
1994.02——1995.07,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
1995.07——1996.10,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央行系统内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
199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论文——《论短期资本的跨国流动与国家管制》,师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教授林毓辉)。
1996.10——1998.10,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1998.10——2003.0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长期分管信托业务、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2003.03——2004.08,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兼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2003.06—2004.12,兼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
2004.08——2013.0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兼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
2013.03——2016.0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2]。
任免信息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肖钢同志的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职务。国务院决定,免去肖钢同志的中国证监会主席职务。
人物评价
“肖钢在到中国银行担任行长之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副行长,分管信托业也有4、5年了,作风一贯稳重、谨慎。”一位信托界专家
业内人士认为,肖钢在人行分管信托监管时,严格整顿信托业,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参考资料
- ↑ 证监会今日换帅 肖钢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同花顺财经
- ↑ (受权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新华网,201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