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待簽收
背書待簽收是一個專有名詞。
世界三大漢語詞典分別是中國大陸的《 漢語大詞典[1]》(共13冊,5.6萬詞條,37萬單詞)、中國台灣的《 中文大辭典 》(共10冊,5萬詞條,40萬單詞)以及日本的《 大漢和辭典 》(共13冊,4.9萬詞條,40萬單詞)。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2],它已有六千年左右的歷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
目錄
名詞解釋
背書待簽收是指電子商業匯票已簽發,收款人未確認,需要收款方在網上開通電子匯票業務,並且簽收確認的一種票據狀態。被背書人選擇簽收該申請,需要關注自己是否涉及回頭背書(即該票據是否為自己曾經背書轉讓過的票據),如果涉及,將影響自己追索的權利。
背書待簽收狀態下的電子承兌可以由付款方隨時撤回,需要及時確認簽收。
電票背書轉讓環節的狀態
背書轉讓環節的狀態包括「背書待簽收」和「背書已簽收」,需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兩方的操作:
1、背書人向被背書人發起背書轉讓申請;
2、被背書人對該申請進行簽收。
匯票背書,是指持票人以轉讓匯票權利或其他為目的,在匯票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是指在票據的背面或粘貼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一種方式,也是票據得以流通的基礎。
電子商業匯票背書
電子商業匯票背書是指背書人依法將電票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
電子商業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以下事項:
(1)背書人名稱;
(2)被背書人名稱;
(3)背書日期;
(4)背書人電子簽名。
在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票據背書:就是背書人與被背書人都會在票據的背面顯示出來,所以叫做背書。背書的過程是背書人把票據通過ECDS系統(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背書給被背書人,每背書一次,在票據的背面就多一條轉讓背書的記錄。在被背書人通過ECDS系統獲得銀票的背書後,企業的財務人員會根據原始的承兌人決定是否接受背書,如果接受背書,票據到期後由票據持有人通過ECDS系統申請承兌,原始承兌人則需要對票款進行支付。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博大精深,作為中國人的你知道有多少個嘛?,搜狐,2022-08-14
- ↑ 漢語的發展史,你了解多少:你真的會說漢語嗎?,搜狐,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