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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提單是中國的一個專有文化術語。

語言一發即逝,不留痕跡。當人類意識到需要把說出的話記下來時,就發明了文字[1]。在世界範圍內,曾經獨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們的漢字外,還有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2]。後來,這些古老文字的命運各不相同,或因某種歷史原因而消亡,如瑪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變革而遭廢棄,如楔形文、聖書字,只漢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傳承的脈絡清晰可見,成了中華民族文化的良好載體。

目錄

名詞解釋

背書提單即所說的「提單背書」,是託運人與承運人之間在海上進行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指示提單一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着背書人確認該提單的所有權轉讓。提單背書包括託運人的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提單、選擇指示人提單。

提單背書作為一種物權憑證,在出口業務中,提單背書僅用於指示提單訂單提單,而其他提單,如直提單和不記名提單,不需要背書。

一般來說,提單背書實際上是為了國際航運業務。在海運業務中,如果買賣雙方採用議付方式,賣方將選擇指示提單,買方將通過向銀行支付貨款並獲得指示提單的背書來獲得託運貨物的所有權。

提單背書的內容

1、空白背書提單(TO ORDER OF…,無背書人):託運人、收貨人或進口商的銀行作為第一背書人,將提單的所有權轉讓給其他不確定的人;

2、空白背書不記名訂單提單(TO ORDER,無背書):託運人作為第一背書人,將提單的所有權轉讓給其他不確定的人;

3、記名背書提單(TO ORDER OF…,註明被背書人):作為第一背書人的託運人、收貨人或者進口商的銀行將提單的所有權轉讓給特定的他人;

提單背書的方法

1、以「到單」(To order)為抬頭人,稱為持票人指示提單。即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到單」,託運人在提單背面空白背書,故又稱「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提單。

2、根據託運人的指示,抬頭為「憑託運人指示」的提單稱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憑託運人指示」或「憑託運人指示」,由託運人在提單背面作空白或記名背書,無需背書即可進行或轉讓。只有託運人可以提貨,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3、以「To order」開證行為首,稱為銀行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銀行的指示」或「To××××銀行的指示」,由銀行背書轉讓(信用證付款方式中往往是開證行)。

4、以「憑申請人指示」為首,稱為收貨人指示提單,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憑收貨人指示」或「憑收貨人指示」,收貨人在提單背面背書轉讓。

提單的標題和背書直接關係到物權的歸屬和能否轉讓。在實際的外貿業務中,信用證支付方式大多採用應付訂單的提單。只有帶有不記名(空白)指示或託運人指示的提單才能在托收付款下開具。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提單的具體填寫方式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