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朗
胡明朗(Hu Ming Lang) 男,漢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漢人,1985年1月參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區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政工師。 現任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胡明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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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 |
出生 | 1967年5月 |
國籍 | 中國 |
目錄
人物簡歷
1985.01—1985.07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工藝美術廠工人;
1985.07—1997.07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7.07—1999.07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榮軍派出所副所長、所長 (其間:1996.08—1999.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大專班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9.07—2001.11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魚峰分局副局長(其間:2000.07—2000.09廣西公安管理幹部學院全區公安系統縣市〈區〉副局長、副政委培訓班學習);
2001.11—2002.10廣西壯族自治區南丹縣公安局局長(副處級);
2002.10—2002.12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地區公安局副局長,南丹縣公安局局長;
2002.12—2003.09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南丹縣公安局局長(其間:2003.02—2003.04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全國新任縣〈市〉公安局長、政委崗位培訓班學習);
2003.09—2005.03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長 (其間:2001.08—2003.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5.03—2005.06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長;
2005.06—2006.07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
2006.07—2008.12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其間:2005.09—2007.12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黨校研究生班行政法學專業學習);
2008.12—2010.01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公安局局長(副廳級)、黨委書記;
2010.01—2013.11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3.11—2014.01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4.01—2014.1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南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4.12—2016.11公安部禁毒局局長;
2016.11—2017.07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
2017.07—2017.10陝西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
2017.10—2018.01陝西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武警陝西省總隊第一政委(兼);
2018.01—陝西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省十三屆人大代表[3]。
工作分工
分管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省人防辦、省信訪局。聯繫省安全廳、省法院、省檢察院、駐陝武警部隊、省法學會[4]。
人物寫真
視頻
胡明朗強調掃黑除惡要依法打擊 除惡務盡
參考資料
- ↑ 八一」前夕胡明朗看望慰問公安現役官兵,黨政機關,2017-07-29
- ↑ 領導之窗,陝西省公安廳,2018-02-03
- ↑ 個人簡歷,陝西省政府,2018-04-18
- ↑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鳳凰網, 201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