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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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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 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yāo zhǎn,是指使事情半途而废;也指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这种刑罚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腰斩 [1]

拼音 yao zhan [2]

解释一 古代刑法,从腰部把身体斩为两段

解释二 使事情半途而废

名词介绍

1.古时酷刑,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截。《史记·商君列传》: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季龙志在穷兵,以其国内少马,乃禁蓄私马,匿者腰斩。"《秦并六国平话》卷下:"李斯、李由虽无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吴晗 《朱元璋传》第七章三:"元璋知道《上梁文》又是高启的手笔,旧恨新罪一并算,把高启腰斩。"

2.比喻把同一或相联的事物从中割断。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十三:"这种专制主义,在政治上,在文化上,腰斩了孙中山的三大政策,腰斩了他的新三民主义,造成了中华民族的深重的灾难。"胡适《海外读书杂记》五:"大诗人王维,字摩诘,虽然有腰斩维摩诘的罪过,却也可见这部书(《维摩经》)的魔力。" 许杰 《死了却还活着》:"曾经有一个报纸,登载过一篇关于鲁迅的作品研究的文章,但只登了一天,下半段便被腰斩了。"

古代刑罚

殷商时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无不围着口腹之欲打转。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酱,"脯"是把人做成肉干,"炮"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而"镬烹"则干脆把人扔到饭锅里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成为死刑的主流。

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才是后世所谓的斩首。

使用废除

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

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

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腰斩这一刑法有人认为是在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说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但是根据《清史稿·世宗本纪》及《清史编年》等史籍记载,俞鸿图因纳贿营私被诛杀,时判斩立决而并非腰斩。而且也没有关于雍正皇帝废除腰斩的记载。

关于俞鸿图腰斩的说法,有现代人林涛的历史通俗读物《正说清朝三百年》。书中声称,俞鸿图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由于行刑时形状甚为凄惨,雍正帝亦恻然不忍,遂宣布废除腰斩刑。但此事并无正史佐证。

历史人物

二世二年七月(公元前208年7月),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灭诸侯,成霸业,一统天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但位极人臣又怎样?功烁古今又怎样?他堂堂大秦丞相率领百官向赵高小心赔笑,仍在进谏后逃不开被指鹿为马的小人诬陷,身被五刑(黥、劓、斩左右趾、断舌、腰斩),腰斩于市,夷灭三族!

李斯,这位《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掌管刑狱多年。如今,轮到他领教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养出来的刽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

在腰斩前,李斯对着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追忆起当年领着孩子们,牵着咻咻嘶叫的猎狗,出上蔡东门,在秋日衰草丛中,追逐成群狡兔的无忧岁月。"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一句痛悔交加的呼喊,是这位河南汉子对其追逐权力的一生的彻底否定和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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