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层数
定义
natural storeys
也意指房屋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
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1.5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2015年6月1号起,实施新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按照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当中的 A.0.2 规定:
建筑层数应按照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地下半地下室;
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2]
应用
房屋建成年份是按房屋实际竣工年份计算,拆除翻建的,按翻建竣工的年份计算;扩建的乳山海景房房屋,面积超原房屋面积的,按扩建竣工年份计算,未超过的按原房屋竣年份填写。完好房屋指主体结构完好。不倒、不塌、不漏。
庭院不积水、门窗设备完整,上下水道通畅,室内地面平整,能保证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或者虽有一些漏雨和轻微破损,或缺乏油漆保养,经过小修能及时修复。乳山海景房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