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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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简称:南市府)是中华民国台南市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台南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1]
现今的台南市政府为直辖市之行政机关,而此直辖市于2010年12月25日由台南县与台南市两个县市合并改制而来。作为地方自治团体之行政机关。办公厅舍分设安平区(永华市政中心)新营区(民治市政中心)两地,采双市政中心模式。
目录
行政组织
台南市政府所辖组织,在市长及副市长之下,设有9个内部一级单位、18个下属一级机关及37个区公所;而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有2个中心,二级机关则有100个。 台南市市长也是行政院会议的当然列席人员,当市长无法出席行政院会议时,会指派一名副市长代理出席行政院会议;当无任一名副市长能出席时,则指派秘书长或一级机关首长代理市长出席。
- 市长(民选产生)
- 副市长(二名,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秘书长(一名,简任第十三至第十四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副秘书长(二名,简任第十二至第十三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参事(五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技监(一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顾问(二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参议(十五名,内五人列简任第十一职等,其他十人列简任第十职等,由当届市长任命)
- 市政会议,由正副市长、正副秘书长、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一级机关首长、与市长指定之人员组成。市政会议由市长召集并担任主席;市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职务代理人为主席。市政会议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主席对市政会议议案有最终决定权。
一级单位
- 处/委员会
- 台南市政府新闻及国际关系处
- 台南市政府法制处
- 台南市政府秘书处
- 台南市政府人事处
- 台南市政府主计处
- 台南市政府政风处
- 台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务委员会
- 台南市政府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台南市政府客家事务委员会
一级机关
- 台南市政府工务局
- 台南市政府水利局
- 台南市政府劳工局
- 台南市政府卫生局
- 台南市政府农业局
-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
- 台南市政府消防局
- 台南市政府民政局
-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
-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
-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
-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 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
- 台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
- 台南市政府财政税务局
- 台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
二级单位
二级机关
- 台南市智慧发展中心
- 台南市公务人力发展中心
- 台南市文化资产管理处
- 台南市市场处
- 台南市动物防疫保护处
- 台南市公共运输处
- 台南市停车管理处
- 台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
- 台南市立仁爱之家
- 台南市渔港及近海管理所
- 台南市十八个户政事务所
- 台南市殡葬管理所
- 台南市十一个地政事务所
- 台南市三十七个卫生所
- 台南市南瀛科学教育馆
- 台南市立图书馆
- 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 台南市照顾服务管理中心
- 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台南市职训就服中心
- 台南市体育处
- 台南市捷运工程处
- 台南市职安健康处
派出机关
- 台南市三十七个区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