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府淡水廳艋舺縣丞
臺灣府淡水廳艋舺縣丞前身為臺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隸屬於臺灣道之臺灣府,為臺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是新莊縣丞於嘉慶十四年(1809年)移駐艋舺後更名而來,為此階段大臺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光緒元年(1875年)時裁撤[1][2]。
目錄
歷任
以下所列者為歷任的艋舺縣丞[3]:
名字 | 字號 | 籍貫 | 出身 | 任期(中曆) | 任期(西曆) | 備註 |
---|---|---|---|---|---|---|
顧晉 | 浙江錢塘 | 監生 | 嘉慶十四年-?年 | |||
龐周 | 江蘇江寧 | 監生 | 嘉慶十五年-?年 | 嘉慶十五年署 | ||
弓清瀚 | 山西介休 | 監生 | 康熙三十二年-?年 | 一作簡清瀚,由沙縣縣丞調署 | ||
曹汝霖 (艋舺縣丞) | 直隸宛平(一作大興) | 議敘從九品 | 嘉慶十七年-?年 | |||
陳鴻寶 | 江蘇江寧 | 監生 | 嘉慶二十年-二十年 | 一作陳鴻賓,嘉慶二十年署 | ||
曹汝霖 (艋舺縣丞) | 直隸宛平(一作大興) | 議敘從九品 | 嘉慶二十年-?年 | 回任 | ||
徐鍔 | 直隸大興 | 由內閣供事 議敘從九品 |
嘉慶二十一年-?年 | 以臺灣府經歷署 | ||
俞森 | 直隸清苑 | 監生 | 嘉慶二十二年-?年 | 嘉慶二十二年署 | ||
王承烈 | 直隸懷柔 | 吏員 | 嘉慶二十四年-二十四年 | |||
田光珣 | 山東鉅野 | 由監生捐未入流 | 嘉慶二十四年-?年 | 一作田大珣,以羅漢門巡檢署 | ||
王承烈 | 直隸懷柔 | 吏員 | 嘉慶二十五年-?年 | 回任 | ||
詹英 | 直隸宛平 | 廩貢(一作廩生) | 道光三年-四年九月十三日 | 代理,後調任臺灣典史兼羅漢門巡檢 | ||
趙秉湘 | 直隸大興 | 廩貢 | 道光四年-?年 | |||
張元疆 | 安徽桐城 | 由監生捐從九品 | 道光七年-?年 | 由署羅東巡檢兼署頭圍丞調署 | ||
趙秉湘 | 直隸大興 | 廩貢 | 道光八年-?年 | 回任 | ||
蔣律武 | 江西鉛山 | 由翰林院供事咨送實錄館書成議敘從九品 | 道光十六年-?年 | 道光十六年署 | ||
易金杓 | 江蘇儀徵 | 由監生捐未入流加捐 | 道光十七年-?年 | 道光十七年署,一說疑由南安縣丞調 | ||
趙秉湘 | 直隸大興 | 廩貢 | 道光十八年-?年 | 再任 | ||
宓惟慷 | 字健生 | 浙江海寧州 | 供事 | 道光二十一年-二十六年 | 一作宓惟康,由將樂典史調署,道光二十四年實任,二十六年升任彰化知縣 | |
冉正品 | 四川廣元 | 吏員 | 道光二十六年-二十六年 | 署(二十六年正月在任) | ||
馮鳴鶴 | 江蘇吳縣 | 優貢 | 道光二十六年-?年 | 道光二十六年署 | ||
馬慶釗 | 號敦圃 | 四川成都 | 由監生捐從九品 | 道光二十七年-?年 | ||
劉榛 | 四川桐梁 | 監生 | 道光二十八年-?年 | 道光二十八年署 | ||
馬慶釗 | 號敦圃 | 四川成都 | 由監生捐從九品 | 道光二十九年-?年 | 回任 | |
馬克惇 | 號雲伯 | 直隸大興(原籍陝西) | 由優生揀選鴻臚寺,序班官遵例就職縣丞 | ?年-?年 | ||
陳灃 | 浙江山陰 | 由監生捐從九品加捐分發 | 咸豐八年十一月初四-?年 | 一作陳澧,由署下淡水縣丞調任,咸豐十年三月時仍在任 | ||
郭志緯 | 浙江山陰 | 同治元年四月-?年 | 同治元年四月署 | |||
樊炳文 | 同治二年-?年 | 同治二年署 | ||||
張國楷 | 江西南昌 | 由監生捐從九品 | 同治四年-四年十二月前 | 同治四年署,該年十二月前調署噶瑪蘭通判 | ||
葉駿 | 安徽 | 同治四年-?年 | 代理 | |||
張國楷 | 江西南昌 | 由監生捐從九品 | 同治五年-五年 | 再署 | ||
夏允達 | 湖南益陽 | 從九品 | 同治五年-?年 | 同治五年署 | ||
章國均 | 湖南沅陵 | 監生 | 同治六年-?年 | 同治六年署 | ||
李守諧 | 江西宜黃 | 監生 | 同治七年-?年 | 同治七年署 | ||
林桂芬 | 廣東番禺 | 由監生投效軍營,剿辦廣西艇匪並克復梧州城,出力保舉以從九品用 | 同治八年-八年 | 又作林桂芳、李桂芬,同治八年署 | ||
鄒祖壽 | 廣東番禺 | 監生 | 同治八年-?年 | 同治八年署 | ||
傅端銓 | 浙江山陰 | 監生 | 同治九年十二月廿四-光緒四年秋 | 由准補建陽縣丞調任,後升任彰化知縣 | ||
王斌林 | 字雅堂 | 安徽 | 從九品 | ?年-?年 | 據雲曾任新莊分縣,疑為艋舺縣丞之誤,任期不詳,約在同治光緒之間[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