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
藝術作品( Art work ),是旨在給人們以美的感覺從而引起人們喜愛的一種作品。種類包括油畫、繪畫、雕塑、雕刻。有些國家的版權法把建築作品和攝影作品也列為藝術作品。儘管在某些國家,音樂作品被認為是受保護作品的一個特殊門類,但在許多國家的版權法中,藝術作品的概念也包括音樂作品。在大多數版權法中,藝術作品還包括實用藝術作品。
藝術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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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基本信息
定義
通過藝術構思和藝術創作,將頭腦中形成的主客體統一的審美意象物態化,創造出來的審美鑑賞的對象。
內容
層次劃分
形成
一方面,藝術創造者尋求潤澤心靈的文化產物創造的意向和行為的實現,促成了藝術作品的形成或產生。另一方面,藝術創造者尋求意圖放置的意向與行為的實現,促成了藝術作品的形成或產生。藝術作品的特徵
首先,"藝術作品必須是藝術家刻意創造的作品,它看上去必須具有審美性"或審藝性。
其次,藝術作品必須是表現了藝術學科部分元素或藝術模糊元素的藝術家刻意轉換的作品.
最後,藝術作品必須是陳述表現了獨創性或首創性藝術內涵或藝術邊界拓展的獨特性和個性化作品。
美術作品
在藝術作品的美術方面,近現代名畫家的一些作品有:西方的畢加索《亞威農的少女》 、《格爾尼卡》、《夢》,達·芬奇《蒙娜麗莎》、《人像》,梵高《星夜》、《向日葵》,中國近現代的齊白石《蝦》、《不倒翁圖》、《花卉》、《花卉草蟲十二開冊頁》,徐悲鴻《巴人吸水圖》、《奔馬圖》、《九方皋》、《田橫五百士》,張大千《山水》、《仕女》、《黃山松》、《四屏大荷花》,吳冠中《北國風光》、《長江萬里圖》、《獅子林》,朱宣咸《夜》、《旭日紅梅》、《迎風》、《今天是兒童節?!》,陳丹青《西藏組畫》,陳逸飛《黃河頌》、《古橋》、《踱步》、《大提琴手》,羅中立《父親》、《荷花池》等。
藝術作品的形式與內容分別指什麼
1、藝術作品的形式就是構成作品藝術形象的物質形態,也就是作品內容的存在方式。 藝術作品的形式總體上是由內在的組織結構和外顯的藝術語言兩種形式因素構成的。
2、藝術作品的內容是指藝術作品的題材、主題、細節、情節、情感等要素的總和。
3、藝術作品的形式和內容時辯證統一的。對這一關係的理解如下:
在具體的藝術作品中,內容和形式是不可分離的統一體的兩個方面,內容是有形式的內容,形式是有內容的形式。藝術作品的內容與形式是對立統一、相互包容、相互轉換的關係,兩者都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
第一,從藝術創作過程的角度來看,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服從於內容。作品有怎樣的內容,就會呼喚適合這內容的表現形式。
第二,藝術形式總是以積極能動的方式服務於內容,而且其自身也有相對的穩定性和獨立性。所以,從藝術鑑賞即接受角度來看,藝術作品所呈現出來的是形式,這形式被認知、被體驗了就是內容,所以,形式又先於內容、決定內容。
擴展資料
藝術作品是通過藝術構思和藝術創作,將頭腦中形成的主客體統一的審美意象物態化,創造出來的審美鑑賞的對象。
藝術作品旨在給人們以美的感覺從而引起人們喜愛的一種作品。種類包括油畫、繪畫、雕塑、雕刻。有些國家的版權法把建築作品和攝影作品也列為藝術作品。
儘管在某些國家,音樂作品被認為是受保護作品的一個特殊門類,但在許多國家的版權法中,藝術作品的概念也包括音樂作品。在大多數版權法中,藝術作品還包括實用藝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