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起源
《藝術的起源》,考察原始藝術的產生、形成和發展的專著。E.格羅塞著。發表於1894年。商務印書館1937年出版中譯本,蔡慕暉譯,1984年再版,收入「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本書收編於《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
目錄
內容簡介
全書分11章,16萬字。在前4章中,格羅塞主要討論了藝術科學的目的和方法、原始民族概念的界定、藝術的特性和分類等一般性的問題。這一部分的主要觀點是,認為藝術研究可分為兩種,一為藝術史的,一為藝術哲學的。藝術史主要考察歷史事實,偏重於事實的記述,而不是解釋。藝術哲學則是關於藝術的性質、條件和目的的一般研究。藝術史和藝術哲學合起來就構成藝術科學。格羅塞主張把對藝術的研究從形而上學的抽象思辨轉到對以事實為基礎的經驗探討,並從中發現藝術發展的法則和規律。他認為,藝術研究應採用社會學的形式,應該引進人種學、人類學的研究方法。他把藝術分為靜的藝術和動的藝術兩大類,而在原始藝術中他又列出了人體裝飾、裝潢、造型藝術、舞蹈、音樂、詩歌等6種形式。本書的中間6章運用人種學和人類學所提供的豐富材料,分別考察了上述6種原始的藝術形式。關於原始人畫身、刺紋、劙痕等種種體裝飾方法,格羅塞認為,這種行動的目的主要是美觀,但也有社會功用。人體裝飾一方面可以作為吸引的工具,另一方面也可作為叫人恐懼的工具,這時它就變成了一種有效的生存競爭的武器。在討論原始人的裝潢、造型等其他藝術形式時,格羅塞始終堅持的做法就是列舉大量事實材料,把這些藝術形式同社會組織發展聯繫起來加以考察。本書最後一章,格羅塞對他所進行的種種個別藝術形式的考察作了一個結論。他指出,原始藝術形式在本質上同文明階段中的藝術形式是相同的。在藝術的社會功用問題上,格羅塞主張審美性和實用性的結合,但他也強調不能忽視藝術特有的性質。他指出:「藝術只有致力於藝術利益的時候,才是藝術最致力於社會利益的時候」。(中譯本1984年版,第241頁)
本書是格羅塞藝術史研究的代表作,出版後不久,就陸續被譯成多種文字,產生了世界性的影響。格羅塞的歷史功績在於:他是第一個從藝術領域收集事實證據來證明社會的經濟組織同人類的精神生活之間存在着一種密切的關係的人。
作者介紹
E.格羅塞(Erust Grosse,1862—1927),德國藝術史家和社會學家。曾任弗賴堡大學教授。主要著作尚有《藝術科學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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