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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士湾

苏伊士湾位于埃及非洲部分东北岸同亚洲部分(西奈半岛)西岸间的海湾,为红海的西北角。长325公里,宽14-46公里,深80米。北端由苏伊士运河纵穿苏伊士地峡通连地中海。沿岸有苏伊士[1]等港市。石油资源较丰富,为全国最重要的采油区,有穆尔甘、拜拉伊姆等海上油田。

目录

港市介绍

苏伊士是埃及港市,苏伊士省首府。在苏伊士运河南端。由新城、旧城易卜拉欣港及陶菲克港三部分组成。人口44.7万(1983年)。七世纪时是连接尼罗河和红海的运河航运终点,奥斯曼帝国[2]时代曾为军港和商港。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通后发展为重要港市,港口转运业务繁忙。有大型炼油厂及化肥、船舶、造纸等工业。输油管通开罗及亚历山大,铁路、公路通开罗。

发展历程

1、1998年6月,埃及政府通过了第一次规划方案,确定经济区面积为233平方公里。以开罗-因苏哈那公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共划分13个区块。南半部分面积为89平方公里,分为4个地块;北半部分面积144平方公里,分为9个地块。埃政府于1999年9月30日颁布总理令,将经济区明确定位为新工业区,在区内的投资项目享受1997年“投资保障和鼓励法”(8号法)的政策 。

2、2002年6月,埃及“经济区法”(83号法)出台,同年9月颁布了“经济区法实施条例”。2003年2月,埃及第35号总统令确定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为埃及境内适用经济区法的第一个经济区,同时将特区面积由233平方公里缩减至90.2平方公里,仅保留原来的1-4号地块及5、7、9号的部分地块。

3、2003年3月,埃及第91号总统令任命了首任经济区机构主席,由其管理经济区相关事务并直接对总理负责。经济区机构主席一上任即表示取消原有分块开发的模式,采取将经济区统一进行土地规划、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统一对外招商、统一考虑投资布局的开发建设办法。

4、2003年9月,特区机构与爱尔兰IDI公司签署了经济区管理咨询合同。由IDI公司负责制定经济区整体发展规划、提供咨询服务、建设5平方公里示范区并负责示范区的招商工作。

5、2004年1月17日,埃总理令宣布正式组建由17人组成的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由经济区机构主席任主席,包括来自苏伊士省政府、外贸部、住房部、工业部及投资公司和开发公司等各方面的代表。

6、2004年11月21日,埃方颁布了关于授权投资部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经济特区法和实施细则的总理令以及关于建立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管理总局的总统令。投资部长负责准备必要的研究报告,发布有关的命令,以推动执行2003年第83号总统令。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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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