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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图书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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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图书馆学会1928年11月7日,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与吴县县立图书馆发起筹建全省图书馆联合会(即今称之学会)。1950年,苏州市社教联图书馆业务研究会[1]成立。1980年,江苏省图书馆学会苏州市分会成立,学会会刊《情况交流》创刊。 1981年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成立,江苏省图书馆学会苏州市分会成为团体会员。

1982年7月7日,在原江苏省图书馆学会苏州市分会的基础上,苏州市图书馆学会成立大会在苏州医学院举行。大会通过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学会会员162人(包括省会员和全国会员)。同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举行了第一次科学讨论会。

1986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1990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2]研究决定,会刊《情况交流》自1991年起改名《苏图通讯》,自第65期改用新刊名《苏图通讯》,并申请期刊准印号,市级刊物,一年四期,定期出刊。

1996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

2002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

2007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

2012年,苏州市图书馆学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

2016年10月21日,苏州市图书馆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由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挂靠单位苏州图书馆,办公处所设在苏州图书馆内,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现任理事长为苏州图书馆馆长王卫平同志。

目录

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章程

(2021年1月25日经苏州市图书馆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苏州市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Suzhou Society for Library Science(缩写:SSLS)。

第二条 本会是由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图书馆行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全市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团结并组织图书馆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为繁荣和发展苏州市图书馆事业,促进苏州市和谐社会的形成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本会挂靠单位为苏州图书馆,其办事机构的行政、业务工作属于苏州图书馆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858号 邮编215002 网址。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促进学科发展;

(二)开展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培养、发现和推荐图书馆专业人才;

(三)介绍、评定和推广图书馆科研成果,促进学术成果的应用;

(四)编辑出版图书馆刊物,促进专业信息传播;

(五)促进全市文献资源建设,提高文献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程度与效率;

(六)加强国际、国内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

(七)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促进图书馆事业社会化发展;

(八)传播、普及图书馆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与信息素养;

(九)推动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十)表彰、奖励在学术活动和图书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

(十一)开展其他与图书馆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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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研究会成立分析报告,豆丁网,2012-12-02
  2. 理事会及各岗位职责,豆丁网,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