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廳
苗栗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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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廳(びょうりつちょう)為台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之一,設立於明治34年(1901年)至1909年間,範圍北起中港溪,南至大甲溪,廳治設於苗栗街,管轄範圍堡里包含苗栗一堡、苗栗二堡、苗栗三堡、捒東上堡,廳下設有直轄大湖支廳、三叉河支廳、後壟支廳、通霄支廳、大甲支廳。
目錄
沿革
1901年11月11日,台灣總督府以辨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將原先的台中縣分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五廳,苗栗廳下設有大湖、三叉河、後壠、大甲支廳[1]。1902年5月1日,苗栗廳下編為28個區。1903年3月28日,大湖支廳的「暗山莊」改隸臺中廳[2];同年6月24日,苗栗廳實施街庄整併。1905年9月,新蓋的苗栗廳廳舍落成。1907年11月6日,苗栗廳部分蕃地編為「馬那邦莊」、「大坪林莊」[3];同年12月3日,「鯉魚潭莊」由三叉河支廳改隸大甲支廳。
1909年10月25日,台灣總督府將原有之二十廳合為十二廳,苗栗廳廢止,大甲支廳(鯉魚潭莊除外)併入台中廳,其餘支廳併入新竹廳;同月28日,鯉魚潭莊劃入台中廳大甲支廳[4],然而在1913年7月29日,鯉魚潭莊再改隸新竹廳三叉河支廳,並由苗栗三堡改為苗栗一堡[5]。
堡名 | 1897年6月 | 1898年6月 | 1901年11月 | 1909年10月 | 1920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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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堡 | 新竹縣 | 台中縣 | 苗栗廳 | 新竹廳 | 新竹州 | 苗栗街、四湖莊、後龍莊、造橋莊、頭屋莊、公館莊、銅鑼莊、獅潭莊、三叉莊、大湖莊 |
捒東上堡 | 卓蘭莊 | |||||
苗栗二堡 | 通霄莊、苑裡莊 | |||||
苗栗三堡 | 台中縣 | 臺中廳 | 臺中州 | 大甲街、大安莊、外埔莊、內埔莊 |
行政區劃
歷屆廳長
- 家永泰吉郎:1902年至1909年(苗栗廳併入新竹廳後,任新竹廳長至1914年)
參考文獻
- ↑ 苗栗廳. 苗栗廳告示第一號〔大湖、三叉河、後壠、通宵、大甲〕支廳設置〔其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ノ件. 1902-01-15.
- ↑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會. 苗栗廳管內暗山莊ヲ臺中廳ノ管轄ニ移ス. 1903-03-28.
- ↑ 府令第94號. 臺灣總督府報 第2309號. 1907-11-06.
- ↑ 臺中廳令第12號 苗栗三堡鯉魚潭莊ヲ大甲支廳ノ管轄區域トス. 臺中廳報 第989號. 1909-10-28.
- ↑ 新竹廳令第6號 明治三十六年十二月苗栗廳令第三十二號廳直轄及支廳名稱位至竝管轄區域中三叉河支廳管轄區域ヲ左ノ通改正ス. 新竹廳報 號外. 1913-07-29.
- ↑ 苗栗廳令第七號 廳管內街庄長管轄區域改正. 苗栗廳報 第556號. 1907-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