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得
解釋
不當得而得。
出處
2、《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3、漢·劉向《列女傳·鄒孟軻母》:「君子稱身就位,不為苟得而受賞,不貪榮祿。」
5、宋·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人之情不足於財,則貪鄙苟得,無所不至。」
6、明·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九:「反比那面是背非,臨財苟得,見利忘義一班峨冠博帶的不同。」
7、清·黃鷟來《詠懷》之九:「小人務苟得,君子信艱貞。」
8、《孟子.告子上》: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