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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荷战争

英荷战争(荷兰语:Engels–Nederlandse Oorlogen or Engelse Zeeoorlogen),是发生于17世纪至18世纪英国与荷兰之间的四次战争,总体而言主要目的是为了争夺海上贸易主导权。[1]


17世纪英国为了打败日益发展的商业竞争对手荷兰,并力求保住开始建立的海上优势和争夺殖民地,曾三次挑起对荷兰的战争,互有胜负,双方实力均受到不同程度伤害。而第二、三次英荷战争的结果,是法国在其中渔翁得利,获得了大片土地与商贸利益;国力直线上升而超越荷兰,成为欧洲最强的霸权。

而在18世纪的第四次英荷战争,英国击败荷兰开始获取世界金融霸权。

目录

基本信息

名称 英荷战争

时间 17世纪至18世纪

参战方 英国与荷兰

结果 英国击败荷兰

总体过程

荷兰取得独立后经济发展迅速,利用西班牙衰落和英国忙于内战之机垄断了世界贸易。

英国内战结束后,恢复扩张路线,大力发展海军,1651年立法禁止荷兰参与英国海上贸易,两国进行了三次贸易战争。

历史背景

荷兰崛起 荷兰,这个面积仅4万多平方公里、自然资源贫乏的小国,在历史上却有过一段耀眼的辉煌。

荷兰原是西班牙的属地,1609年才彻底独立。它的造船业极负盛名,仅在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有几十家造船厂,全国可以同时开工建造几百艘船,而且船只造价比技术先进的英国还要低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所以荷兰很快成为欧洲的造船中心。

那时,世界各国间的贸易交往主要依靠海上交通。荷兰的商船队拥有1.6万余艘船只,占欧洲商船总吨位的四分之三,世界运输船只的三分之一,被称为 "海上马车夫"。

17世纪起,经过 资产阶级革命而摆脱西班牙统治的荷兰,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在发展上超过许多欧洲国家,成为"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

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粮食,由它运往地中海。德意志的酒类、法国的手工业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产品,由它运往北欧。

荷兰商人从葡萄牙人手中偷来了远航东方的航海图,旋即组织商船到达印度的果阿、爪哇和摩鹿加群岛等地。

1602年,荷兰商人和贵族联合建立东印度公司,在南亚迅速扩张,建立起一批武装商站。

1603年在爪哇,1606年在马六甲,先后打败西班牙和葡萄牙海军。

1619年在爪哇建立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然后由爪哇向西侵占苏门答腊岛,向东从葡萄牙手里夺取香料群岛(今马鲁古群岛),还相继侵占了马六甲和锡兰(今斯里兰卡)。在亚洲东部一度侵入中国领土台湾。在日本九州岛的长崎取得了商业据点。

1648年,荷兰占领了好望角,在非洲南端建立起一个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的殖民据点。在北美以哈得逊河流域为基础,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并在河口夺取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在南美洲,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安得列斯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英荷矛盾

英国于1640-1649年内战后脱颖而出,克伦威尔上台后大肆扩军,原本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衰落的英格兰军队再一次开始令人生畏。陆军的"铁军"超过了三万,(作为岛国的英格兰原来基本没有陆军)克伦威尔是伟大的军队缔造者,他以古斯塔夫二世的瑞典军队为模板,并且更加强调高效与纪律性。海军更是扩大了三倍多,由40艘主力舰扩大到了120艘,拥有当时世界最好的舰船与船员。资产阶级出身的克伦威尔是典型的重商主义者,他不能容忍荷兰人垄断全球贸易,护国公颁布了针对荷兰的《航海条例》,英格兰的利剑指向了同是海上强国的荷兰。

这样在同荷兰殖民强国的斗争不仅不可避免,此时荷兰到处排挤英国商人。在俄国和波罗的海各国,在北美殖民地和东亚各国,在地中海和西非沿岸地区,荷兰人倚仗资本雄厚,基本上垄断了各国的贸易。

1649年,又与丹麦签订条约,获得货船免税通过松德海峡的权利,从而掌握这一地区的贸易优势。令英国人不能容忍的是,荷兰竟然在英国水域肆意捕捞鱼虾等水产品,甚至把这些水产品拿到英国市场上高价出售,牟取厚利。这些情况早已激起英国资产阶级的愤怒。

165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航海条例》,规定一切输入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载运,或由实际产地的船只运到英国,这就是说不许其他有航运能力的国家插手。荷兰一向以商船多、体积大、效率高、组织完善而成为贸易中介国家、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国的新航海条例显然是对付荷兰的,打击它在英国对其他国家贸易中的中介作用。荷兰与英国之间的斗争空前激化起来,荷兰反对英国的航海条例,英国拒绝废除航海条例,这就导致了英荷海上大战。

第一次战争

(英国胜利)

1652年5月,两国舰队在多佛海峡发生冲突,与荷兰的海上贸易发生冲突。而导火线却是英国攻击荷兰商船,结果引发大规模的船舰行动,7月8日正式宣战。英国海军封锁了多佛海峡和北海,拦截荷兰商船,荷兰则组织舰队护航,双方海战逐渐由封锁反封锁的贸易战发展为主力舰队间争夺制海权的决战,1653年8月,荷兰集中海军力量与英国决战被击败,英国控制了英吉利海峡制海权,使依赖贸易生存的荷兰经济瘫痪。

荷兰通过厄尔巴岛海战、里窝那之战的胜利使英国在地中海的贸易完全陷入瘫痪状态。经过在地中海特别是大西洋的诸次战斗,英国也同荷兰一样被战争拖得疲惫不堪,于是同意进行和平谈判。1654年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认输并承认航海条例。

主要集中地

由一系列规模空前的海战组成,主要集中在多佛尔海峡战区(包括北海在内)和地中海两大战区,其中又以多佛尔海峡战区为主--这是由两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的。几乎每次海战双方都要投入2-3万名水兵6000-8000门大炮,而其作战次数之多恐怕亦是历史上所罕见的。

据说有人作了次统计,仅在1652年5月至1653年8月的15个月之内,双方舰队作战次数已经不亚于当时世界各海洋历次战役的总和。英国方面制定的战略主要是控制多佛尔海峡和北海,切断荷兰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迫使荷兰人投降。为此,海军舰队司令布莱克采取了集中强大舰队、拦截通过海峡的一切荷兰船只的战术,以确保其的绝对制海权。他大胆地在海军作战中引进了陆军作战注意队形和整体效果的战法,发展了海军战术。战争的伊始,英国便将自己的舰队分成红、白、蓝三个支队以便于指挥。并颁布了"第一个海军纪律条令",整顿军纪。

海上贸易

另外,他还派出舰队到苏格兰北部袭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运银船,到北海击沉或捕获荷兰的捕鱼船,甚至进入波罗的海,破坏荷兰和北欧、东欧方面的海上贸易。毫无疑问,这种战略战术的运用对于荷兰经济方面的打击是致命的。荷兰方面制定的战略是以强大的舰队为商船护航,强行通过多佛尔海峡,确保与外界的联系。决定于海军实力的对比,这本就是多少有些消极的战略,然而战略部署的不当却更使之陷入劣势的境地:荷兰在次要战场,即地中海战区投入了过多的兵力,从而使其在海峡争夺方面的力量显得十分薄弱。

荷兰海军将领马顿·特罗普(1579-1653)尽管在与法国海盗和西班牙海军的长期作战中积累了丰富的海战经验,具有很高的统率艺术,荷兰水兵的战斗素质也比较高,但各舰常常缺乏协调能力,加之装备、数量方面的欠缺,以致在军事方面仍处于劣势,使得英国的海上封锁奏了效。

两个阶段

多佛尔海峡和北海战区:

这一战区的战斗通常被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652年5月~1653年2月)(说法不一,另一说为1652年5月~1653年5月)

阶段特点:战略相持,英荷双方在这一阶段互有胜负。

主要海战:普利茅斯海战、肯梯斯诺克海战、达格尼斯海战 、波特兰海战

第二阶段(1653年2月~1654年4月)

阶段特点:英国取得战略优势。

主要海战:加巴德沙洲海战、斯赫维宁根战役

第一次英荷战争地中海地区:

主词条:厄尔巴岛海战、里窝那之战

为了保护本国的海上贸易,英国和荷兰都在地中海部署一支规模不大的舰队。荷兰通过厄尔巴岛海战、里窝那之战的胜利使英国在地中海的贸易完全陷入瘫痪状态。经过在地中海特别是大西洋的诸次战斗,英国也同荷兰一样被战争拖得疲惫不堪,于是同意进行和平谈判。

1654年4月15日两国签订了《威斯敏斯特和约》,根据和约,荷兰承认英国在东印度群岛拥有与自己同等的贸易权,同意支付27万英镑的赔款,同意在英国水域向英国船只敬礼,并割让了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

第一次英荷战争以英国的胜利告终。英国胜利之因固然离不开对方战略部署的失当--在次要战区集中优势兵力,忽略了生死攸关的多佛尔海峡和北海战区,但更为重要的恐怕是英国拥有雄厚的工业实力--能够迅速补充战力、战略指导思想的正确和其海军的装备、数量、火力乃至战术水平都要优于荷兰所致。

第二次战争

(荷兰胜利)

第二次英荷战争发生于1665年至1667年,起因于英国订立更严苛的航海法,并占领荷兰位于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战后荷兰保有从英国占领的领地苏里南,割让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内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兰给英国(也就是双方互换领地);而英国修改航海法,让出部分商贸利益给荷兰,并被迫和荷兰、瑞典结成三国同盟,共同向刚兴起的法国施压,要求法王路易十四退还大批领土给西班牙(1667-1668法国在产权转移战争打败西班牙)。总体来说,第二次英荷战争是英国战败,因此酝酿出第三次英荷战争。

复辟时期

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在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

1660年查理一世之嗣查理二世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封建王朝残余势力的妥协下回到英国,被立为国王。查理二世登上英王宝座不久就授予英国海军为"皇家海军"的称号,并任命他的弟弟詹姆士·约克公爵为最高指挥官。新的更为苛刻的《航海条例》被颁布,英国在海外向荷兰殖民地展开了新的攻势。然而此时的英国海军实力已今非昔比了: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时期对内镇压反对势力,对外远征爱尔兰、苏格兰,并与西班牙进行战争,使得国家背负200万镑的债务。至1660年,由于政界和军界的腐败,欠外债高达100万镑。全年海军拨款仅及海军预算的2/3,造成船只破旧失修,兵士匮薪,士气低落,海军战斗力被严重削弱。

剑拔弩张

荷兰在第一次英荷战争战败后,对于《航海条例》如芒在背,卧薪尝胆一直寻求着重夺制海权的时机。此时,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海军上将在老将特罗普阵亡之后继任成为荷兰海军统帅,他励精图治,改组海军。并重整了海军的战略思想:即认识到单凭护航商船是无法击败英国的。只有改变这种被动战略,抛开商船,以海军主力寻求与英国舰队决战的机会,夺取制海权,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在这种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荷兰加紧建造大型战舰。

至1664年,海军已拥有103艘大型战舰,火炮4869门,官兵21631人。自从英国采用战列线战术后,其他国家的海军也竞相仿效。据说最早提出这一战术思想的可能是荷兰的老将特罗普。不过,真正大胆运用这种战术则是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

英国的挑衅使得荷兰觅到了复仇的良机:1664年4月,一支英国海军远征队占领了荷兰在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其重新命名为纽约。1663年,英国得寸进尺,组织"皇家非洲公司"开始进攻荷兰在非洲西岸的殖民地,并于1664年占领,企图从荷兰人手中夺取一本万利的象牙、奴隶和黄金贸易。

忍无可忍的荷兰开始采取行动:1664年8月,德·奈特率领8艘战舰收复了被英国占领的原荷属西非据点;

1665年2月22日,荷兰正式向英国宣战,第二次英荷战争于是爆发了。

规模及过程:

第一阶段:洛斯托夫特海战、卑尔根海战

第二阶段:四日海战、古德温海战、圣·詹姆斯日之战、"霍尔姆斯篝火"、突袭梅德韦港

规模更大

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海战的次数虽然大幅度减少,但规模更大了。双方主要是以海军主力决战的形式、力图按照战列线战术作战来夺取制海权。由于炮火的改进和射程以及杀伤力的提高,使得双方在海战中的损失大大提高。战场主要是在英吉利海峡和北海地区,战争进程通常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665年6月~12月) 阶段特点:英国海军占据优势。

英荷两国宣战后,并未立即投入战斗。主要原因是当时处于冬季,天气条件不利于海战,故直到春季来临后才正式交战。

肆虐于14-15世纪的黑死病(即鼠疫)在1664-1665年间又卷土重来,再度侵入英国。半年内由伦敦的西区扩及东区。从1665年5月至9月,伦敦死亡人数由43人迅速发展到31159人,增加了724倍!夏季发作,9月后开始流行,死亡人数剧增。据说伦敦人口的1/4、约10万人死于这场灾难。这使得英国国内一片混乱。

1661年1月,荷兰又先后同法国、丹麦结成反英同盟。法、丹两国开始向荷兰提供各种援助。尽管法国并未积极参战,但也迫使英国舰队拨出20艘战舰应付,使得英国海军的总体实力受到削弱。如此一来,英国的战略优势逐渐丧失。这一阶段,仅仅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双方连续展开了五次海战。激烈程度空前,双方互有胜负,可以说是一场实力的拉锯。

无关乎舰队实力或是国家总和国力,这一阶段的海战出现一边倒的形式,予人的感觉更像是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的个人华彩的演出。纵然这种说法有些所谓英雄史观的偏颇,但个人于历史的价值恐怕是难以否认的。战争的结束和影响

在圣·詹姆斯日之战后,英荷双方虽然没有再进行过大规模的海战,但战争却也并未就此停息。两年之久的海战使得两国国力亏空,元气大伤。当1666年9月10日,一场罕见的火灾降临到伦敦,连续烧了4天4夜,将伦敦城毁去2/3,经济损失超过800至1000万镑(经济损失已经超过了两次与荷兰战争的费用)之后,英国无力再战,从1667年1月开始,不断与荷兰方面取得联系,希望进行和平谈判。

荷兰方面的和谈欲求并未如英国那样强烈,国内对于"霍尔姆斯篝火"事件的复仇情绪依旧高涨。为了增加谈判桌上的筹码,荷兰元首德维特在布雷达会谈期间,秘密下达了进行军事行动的授权。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无非是国家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在这里亦是得到了体现。

荷兰海军虽然在圣·詹姆斯日战役中失利,但舰队主力依旧健在,并未受到致命性的打击。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通过这场在英国本土附近作战的实践,认识到了夜间偷袭的可能性,并利用间谍获取了泰晤士河的潮汐、水位、航线等情况以及伦敦地区的军事河经济情报,还对水兵进行了夜间战斗的训练。在得到元首的授权之后,他制定了一项大胆罕见的作战计划:先将舰队在特塞尔岛外紧急集合待命,然后觅机偷偷驶入泰晤士河口,沿梅德韦河溯流而上,直达英国舰队的战舰船坞查塔姆,然后将英国战舰击沉或焚毁。夺得数艘大型战舰

之所以谓之"大胆"主要因为这一计划有着极大的风险:姑且不论沿途有英国的各种防御设施,仅泰晤士河口和梅德韦河就多沙洲浅滩,只有涨潮且顺风才能通过,稍一疏忽,错过潮位或是风向不顺、风力不够,则军舰就有搁浅的可能,况且英国海军的全部战舰未必都已进港不能作战。

另外,对于硬体的依赖也是英军未能料到这次奇袭的原因之一:在梅德韦河口和查塔姆之间,设有一根长达800码、重14.5吨的横江大铁链。任何人也未曾设想到,荷兰舰队竟敢深入敌腹,将战火引至大英帝国的家门。都说战争是一场豪赌,那么胜利女神大概常常会去眷顾那些敢于在关键时刻掷下巨注的人物,于是,世界海战史上的奇迹出现了。

1667年6月19日,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率领荷兰舰队(24艘战列舰、20艘小型船、15艘纵火船)航行到泰晤士河口。趁黑夜涨潮之时,先遣舰队顺潮流溯入泰晤士河,一路炮击,很快占领了英国希尔内斯炮台,夺取了贮存在此地的四、五吨黄金以及大量木材、树脂等物资。荷兰舰队横冲直撞,寻找并击毁发现的英国舰船,一些最好的军舰被俘虏准备作为战利品带回本土。荷兰舰队甚至还炮轰伦敦。22日,荷兰舰队长驱直入到达查塔姆船坞。据说当时英国在次停泊了18艘巨舰,每舰都在1000吨以上,荷兰舰队进入后打哑了岸上的炮台,登陆部队以及纵火船人员拆除或毁掉了河上障碍,很快英国就损失了6艘巨舰。其中蒙克的旗舰"皇家查理"号被荷兰人带回国内。凭恃着"绅士风度"的英国人自然不耻这样的奇袭,英军的一位目击者写道:"这些威武雄壮、战绩辉煌的战舰的毁灭,是我生平所看见的事情中最令人心痛的。每一个真正的英国人见了都会伤心泣血的。"荷兰舰队横行了三天,最后全部安全返航。之后,德·奈特便封锁泰晤士河口长达数月。

这次奇袭给英国造成了近20万镑的损失,更使皇家海军蒙受了奇耻大辱。英国遭此大败,加之瘟疫和伦敦大火两重灾难,已无力再战。奇袭加速了英荷两国的谈判进程。1667年7月31日,两国签订了《布雷达和约》,根据和约英国放宽了《航海条例》,放弃了在荷属东印度群岛方面的权益,并归还了在战争期间抢占的荷属南美洲的苏里南;荷兰正式割让哈得逊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并承认西印度群岛为英国的势力范围。这个和约实际上意味着英荷两国在殖民角逐中划分了势力范围。第二次英荷海战随之落下了帷幕。

第三次战争

(荷兰胜利)

发生于1672年至1674年。法国于1672年入侵荷兰(法荷战争),造成荷兰的"灾难年(Rampjaar)"。荷兰以决堤防止法军占领阿姆斯特丹,并且与西班牙结盟迫使法国撤兵。英国于同时攻打荷兰,但是荷兰于四次海战均获得胜利,英国遂被迫停战。后来英王更在国会的压力下,与荷兰签订和约,两国协商:英国得到荷兰部分的殖民地与贸易特权,但必须给予荷兰20万英镑的补偿,结果在1674年正式结束第三次英荷战争。

折叠英法海陆夹击 第三次英荷战争也是荷法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英荷海上争夺的最后阶段。 战争使得欧洲的许多国家卷入其间。荷兰是法国在欧洲建立霸权的障碍之一,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早就图谋瓜分荷兰,并将现今属于比利时的荷兰领土作为法国的"天然边界",以巩固法国大陆霸权的地位。他向英王查理许诺,打败荷兰后,将荷兰的瓦尔海伦岛、布里尔城和卡赞德城并入英国。英国方面也对上次战争的失败心有不甘,希望卷土重来。于是,在法王路易十四的贿赂下,英王查理二世同意了共抗荷兰的提议。

1670年6月,两国签订了《多佛密约》。该条约规定:查理二世有在英国恢复天主教,并与法国共同对荷兰作战的义务;路易十四有出兵镇压英国可能发生的"骚乱"的义务。

1672年法国对荷兰宣战,英国退出了与荷兰、瑞典组成的三国同盟,援助法国对荷作战。据说路易十四为此给了英王40万镑的贿赂。然而,这场战争从一开始就遭到英国议会的反对。英国资产阶级认为,按照大陆均势原则,与日趋衰弱的荷兰相比,实力膨胀的法国才是英国真正的敌人。

突然袭击

1672年3月,英国在没有宣战的情况下,以荷兰的一幅画侮辱了英国人为借口,突然袭击了一支荷兰的商船队,于是第三次英荷战争爆发了。这次战争实际上已经扩大成为了一场国际战争,参战的还有欧洲一些主要国家,如法国、丹麦、瑞典、西班牙等。第三次英荷战争是一场海上和陆地同时进行的战争。法军从陆地、英军从海上两方面向荷兰发起了进攻。法国陆军在孔代和蒂雷纳等名将的指挥下充分显现了欧洲第一流陆军的实力,进攻荷兰势如破竹。正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荷兰陆军不过是象征性的点缀,无论在作战经验、武器装备或是战斗实力方面都远不是法国陆军的对手。荷兰的格尔德兰、奥弗赖塞尔和乌得勒支等省相继沦陷,即使是久孚众望得威廉将军亦是无法抵挡路易十四骑兵的冲击。法军连连得胜,突破了埃塞尔河防线,直逼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

无奈之中,刚出任荷兰国家元首的奥兰治的威廉(1672-1702)忍痛下令掘开保护荷兰人世世代代休养生息的穆伊登堤坝。堤坝即开,汹涌的海水立时涌入了良田沃野,须德海和莱茵河之间成了一片汪洋大海,成千上万的荷兰人也被迫转移到了船只上,准备随时撤离。法国先头部队后撤及时,免了遭受灭顶之灾,陆上进攻却也就此告了一个段落。但如此一来,荷兰捍卫国家独立的重任就落到了海军的身上。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此时已经是65岁高龄了,仍执掌荷兰海军帅印。他分析了敌军情况后,认定敌军的核心是英国海军,法国海军不仅力量小而且缺乏战斗经验,不足畏惧。因此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分派10艘战舰牵制法国舰队,亲率65艘主力战舰向英国舰队发起猛烈攻击。法国军舰只打了几个回合就丢下盟友逃之夭夭。英国舰队在荷军的围攻下,苦苦支撑,先后有9艘战舰受损,2000多名将士阵亡。夜幕降临时,英舰才杀出一条血路,冲出重围,仓惶败走。

结果

特塞尔海战结束了荷兰和英国为控制海洋所进行的一系列旷日持久的战争。显示了荷兰海军拥有最高的效率,它的最能增添光彩的人物德·勒伊特达到了鼎盛时期。特塞尔海战之后9天,1673年8月30日以荷兰为一方,西班牙、洛林和德意志皇帝为一方组成了正式联盟;并且赶走了法国驻维也纳的大使。几乎与此同时路易十四向荷兰提出了相当适度的条件,但是北部七省因为有了新的同盟国站在他们一边,并且有了曾给予他们有利支援的海洋为其坚强的后盾,便以更强硬的态度反对路易十四。在英国,人民和议会的呼声越来越高;新教徒的反感和对法国的宿怨,正如国家对国王的不信任一样与日俱增。尽管查理本人对共和政体的仇恨丝毫未减,可是他不得不让步。路易看到了正在聚集的暴风骤雨,按照蒂雷纳的忠告,决心从荷兰撤兵,离开危险的前沿阵地,并企图一面与西班牙、奥地利王室和德意志继续进行战争,一面则与荷兰单独媾和。这样就使路易恢复了黎塞留的政策,并且保全了荷兰。1674年2月19日,英国和北部七省联合体签订了和平条约。

四次战争

(英国胜利)

第四次英荷战争战争从1780打到1784年。起因于英国以荷兰支援美国独立战争为理由,在1780年片面废除当初威廉三世所主导英荷同盟的各种条约,并发动了第四次英荷战争。英国靠着优势的海军,把军备废弛的荷兰彻底打垮,并掠夺荷兰丰厚的商队物资与殖民地。1784年战争随着英国承认美国独立而结束,而荷兰因为国势与信用一落千丈,被迫依赖盟友法国作调停,帮荷兰向英国争取较好的和平条约。

英国打垮荷兰可以说是作为失去北美十三州的巨大补偿,这增强了英国的国力与竞争力(荷兰从此失去与英国竞争商贸的力量),原本在一百年内向荷兰人借贷的巨额国债(参见威廉三世),也可用战争为借口而免付利息,并在战后以低价向荷兰商人收购国债。战败的骨牌效应越滚越大,此前一直是全世界金融中心的阿姆斯特丹,战后被伦敦取代其金融地位;荷兰东印度公司亦被战败影响而出现经济危机,曝露其腐败无能的巨大赤字,最后在1799年宣布破产解散。当初在17世纪叱咤风云的"海上马车夫"与殖民帝国,随着这场战争而崩溃衰落,成为欧洲强权轻视的对象;连带促成1787年荷兰的爱国者革命,以及1795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征服荷兰的结局(参见1795年成立的巴达维亚共和国)。

外交政策

在东亚,英国采取了和明郑王朝合作的策略,而荷兰基于郑成功夺取福尔摩沙殖民地(台湾)的因素,进而和大清帝国合作,另外荷兰也是唯一可以和德川幕府交易的西洋势力。

战后发展

在1793年到1815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战争期间,法国不断侵扰荷兰的陆地势力,甚至在1810荷兰被兼并为拿破仑帝国的一部分,早在1797年荷兰被英国皇家舰队击败时,法国就意图指染荷兰在海上势力的强大海军,然而令人意料不到的是荷兰在后面几次战役中也反败为胜,英国不得以只能把战场转移到殖民战争层面,在东亚英国攻击荷属东印度,也就是今日的印尼,进而中断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大的贸易据点-日本。

战局总结

尽管在三次英荷战争之中双方是互有胜负,但就整体面来观察荷兰甚至略胜一筹。 1674年英国退出战争之后,法国人也不在英吉利海峡攻击荷兰人了。相反路易十四露出真面目,派遣舰队进攻西班牙。荷兰海军老将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率领一支小规模舰队驰援西班牙人,但在奥古斯塔海战被击败,在西西里附近的战斗中受伤而死。从此,荷兰的海上霸权时代一去不返了。

'荷兰海军的逐渐削弱主要是1671年以后与法国之间旷日持久的陆战所致。法国的进攻逼得荷兰也成为一个重要的军事强国,刚开始寻求盟友,其中主要是英国。为了得到英国的支持,荷兰不得不在商业上做出让步。因此,尽管英国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英荷战争中吃了败仗,但最终还是利用这个战略机遇得到了好处。在下一个世纪中,荷兰的海洋经济仍然很强大,但再也不能重振雄风,回到1673年挑战英法联军的辉煌岁月了。

从1687年法国重新挑起的一系列斗争(包括陆上威胁、关税战与海上掠夺),最终在1713年把荷兰人的爱国心消磨殆尽(荷兰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为反法的奥格斯堡同盟提供最多的陆军--14万人,展现出荷兰惊人的金融霸权),以致于在1718年主动放弃自己的军事霸权。也因此,部分史家把1688年的光荣革命,视为荷兰霸权移交给英国的转捩点。

在整个18世纪,掌权的议会派商人,为了减轻巨额公债的负担,也为了所谓"真正的自由"(大资产阶级享有各省自主的政治特权与累退税税率),共和国裁撤大部分的军事力量,自愿降低国际地位、沦为二流国家也心甘情愿。但是,荷兰仍然是欧洲三大富国之一,就算到1770年代也是人均所得最高的国家(亚当·斯密因此在1776年说荷兰仍是欧洲"最富有"的国家),它强大的金融霸权,使别国都想与它结盟。

荷兰在18世纪的衰败,归根于爱国心与进取心的丧失。荷兰人宁愿把两百多年来累积的资本,借贷给英、法等国的政府与企业,享受稳定丰厚的利息收入,也不愿重拾"海上马车夫"的进取精神,对外冒险犯难。结果因为六十多年的军备废弛,在1780-1784年的第四次英荷战争中,被英国彻底打垮,连带促成1795年法国消灭荷兰共和国的结局,正式结束了荷兰的金融霸权,以及它最辉煌的殖民年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