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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司法局

茂名市司法局是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茂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19號)、《茂名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茂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茂機編〔2010〕4號)設立,為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管理、指導各類業餘、函授等成人法學教育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公職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規範性司法行政文件,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的戒毒工作。

(三)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及司法行政對外交流工作,參與指導依法治理和司法協助工作。

(四)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依法負責律師、公證相關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公職律師事務所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2]、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一)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管理茂名監獄,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組織、指導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管理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班子。

(十二)指導、協調法學研究工作;歸口管理市法學會,指導監督律師協會、公證員協會和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和監獄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茂名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茂名市司法局——茂名市「民生與法治」普法宣傳活動
廣東經濟科教頻道《今日嶺南》欄目組走進茂名市高州司法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