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省市決策部署,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督促實施。
(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2],統籌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擬訂並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運行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權限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擬訂並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六)負責全市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提升關鍵技術的控制力、產業集群的帶動力、產業鏈條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領力和標準的主導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擬訂並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八)推進全市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擬訂並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
(九)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准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鹽業專營工作和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工作,深化信息技術應用。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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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茂名一批新組建部門掛牌成立,部門職責有變化!,搜狐,2019-01-13
- ↑ 新型工業化新發展新趨勢 ,搜狐,201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