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局重要会议和文秘、外事、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工作。
在上级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 政策,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教育系统顺利完成;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拟订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 直属单位和学校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上级和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拟订分管范围教育事业发展[1]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建工作和直属单位及学校经费的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和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信息、消防、防火、防雷、生产安全等工作。
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导、推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学质量[2]监测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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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新时代新形势教育事业的发展 ,搜狐,2018-09-12
- ↑ 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搜狐,2019-06-20